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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沒有公開征地補償標準等信息,被征收人可以通過這幾個方法來查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以及國家利益,所以,按理說,征收方在啟動征收工作之前應當要將關系到被征收人利益的一些事項主動向被征地農民或是被征收集體經濟組織公開,保障他們的知情權。 可從實踐中來看,經常有極個別的征收方為了簡化程序,快速完成征收工作,會直接要求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甚至有的征收工作已經進行到一半了,被征收人才知道自己家的土地被占用了,從此來看,那么征收方所實施的行政行為顯然是不合法的,其既沒有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權,也沒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依法主動公開相關征地信息,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除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政府信息外,設區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鄉(鎮)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因為,從上述的法律法規中我們看到,房屋征收、土地征收中涉及的一些信息,如征收范圍、補償標準、征收目的,土地現狀、安置方式以及社會保障、拆遷房源信息、分戶評估現狀調查等事項,是相關部門需要依法主動公開的事項,公開方式主要有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或者其他互聯網政務媒體、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 以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權。所以,實踐中倘若沒有主動以書面的形式公開,顯然是說不過去的。 那么,實踐中,如果征收方沒有依法主動以書面的形式公開這些信息時,作為被征收人要怎么辦呢? 想必大家都知道,了解征地信息最直觀的方式就是通過相關部門以書面形式在征收范圍內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而如果在征地過程中沒有看到土地征收預公告或是補償安置方案等文件,那么廣大被征收人自然就無從知曉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的補償方式以及征收目的,自己家有沒有在征收范圍內等。不過,面對征地信息不明,不完整的情況,被征收人也不能坐以待斃,想要在征地中獲取合理的補償,那么其可以通過以下兩個平臺先了解具體的補償標準及其他征地信息等。 一、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集合了國務院批準用地信息和全國31個省、市、縣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征地信息,在征收方沒有按照法律規定,依法主動公開補償標準等信息時,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通過手機或是電腦搜索“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或是“自然資源部”,打開之后,依次輸入“項目名稱”、“批準文號”、“項目位置”等詞匯,然后點擊搜索,便可查看所在區域征收地塊的具體信息。 二、地方自然資源廳 除了可以在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上查詢之外,被征收人還可以通過地方自然資源廳網站進行查詢。比如我們以甘肅為例,在電腦端或是手機上輸入“甘肅省自然資源廳”之后,打開該網站,找到“征地信息公開平臺”,點擊進入,選擇所在城市、地區、項目地址以及其他關鍵詞之后,點擊搜索便可以查看到征地情況。 當然了,對于通過網絡方式了解征地信息的被征地農民,則可以在征收方沒有主動公開補償標準等信息的情況下,直接向相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依法獲取相關的文件材料。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土地征收關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相關部門應當要依法按照法定流程進行征收,不能侵害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等權益,實踐中,如果被征地農民遇到行政機關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則可以及時地向上一級有關部門舉報,或是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盡快啟動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