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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拆遷律師:2023年初次遇上拆遷應要注意哪些方面?
隨著人們的生活回歸正常,當下許多基建建設項目也在國家的力挺下有條不紊的開始推進。所謂的基建建設就是指一些基礎設施的建設,包括交通、水利、郵電通訊等等。事實上,一個國家的發展是離不開基建建設的,但是基建建設必然會占用到國有土地或是集體土地。尤其是鐵路、公路等交通運輸項目的建設,必定會征收一部分老百姓的土地或是房屋,也就是,今后仍然會有老百姓遇上征地拆遷。 但是大家應該也都知道,征地拆遷是一項極其浩大的活動,不僅涉及利益巨大,范圍廣,而且涉及的人民群眾也會非常多。所以,在啟動征地拆遷時,征收方應當要依法依規的履行前期的所有征收程序。那么,對于初次遇上征地拆遷的被征收人來說,應當在征地拆遷中注意哪幾個方面,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進一步得到保障呢? 一、征收主體是否合法 征地拆遷不是誰都可以啟動組織的,一般情況下只能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組織實施征收。比如征收集體土地時,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征收國有土地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因此,如果被征收人遇到征收后,如果征收主體并非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而是村委會、鎮政府等沒有權利組織征收的部門,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拒絕交出土地。 對于如何知道征收主體是否合法,可以從相關部門發布的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等文件中查看,一般這些文件中都有相關部門的紅章,如果紅章并非是有權單位的,那征收則是不合法的。 二、征收程序是否履行到位 無論是征收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其都有嚴格的法定程序,征收集體土地的,必須要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也就是要先把集體土地轉成國有土地之后才可能進行建設,如果征收集體土地時,相關部門并沒有獲得審批手續,而是直接占用集體土地在上面進行建設,那么就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規定。 其次,還注意看征收方有沒有嚴格落實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土地現狀調查等程序。一般而言,集體土地征收中,相關部門應當要將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等文件以書面的形式在征收范圍內依法公告,告知大家具體的征收時間、征收目的、征收范圍以及補償標準等事項。 實踐中,如果相關部門并沒有將上述事項告知大家,即征收方并沒有落實上述法定程序,直接就找被征收人協商補償、簽訂協議等,那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等權利。 面對這樣的征收,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必要時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直接啟動法律程序,避免自己的權益被侵害。 三、土地現狀調查是否有實地進行 另外,在遇到征收之后,被征收人還要注意審查,在土地現狀調查階段,相關人員有沒有實地查勘、有沒有就土地現狀調查結果與自己確認等,如果自己并沒有參與到土地現狀調查中,甚至自己都不知道還有這一程序,或是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僅是相關部門依據照片等出具,那么這明顯是不合法的。相關部門的行為就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有關規定。 事實上,土地現狀調查對被征地農民而言非常重要,因為,補償安置方案就是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擬定的,所以,如果土地現狀調查階段有漏洞,那補償安置方案中擬定的補償標準也有可能是不合理的,所以,這點大家一定要注意,一旦相關部門未告知土地現狀調查時間,導致自己錯過了這個階段,那么建議被征地農民可以先不要交出土地,避免弄得個無法挽回的局面。 四、注意看補償標準是否合理 最后就是要注意看補償標準是否合理了,征收集體土地時,原則上來說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是不能低于被征地農民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補償安置方案在征收范圍公布后,建議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查看補償標準,如果補償標準明確不合理,明顯低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廣大被征收人可以先對補償安置方案進行拍照、錄像留證,然后在公布補償安置方案之日起的三十日內提出自己的意見,或是要求舉行聽證。 如果相關部門以僅是個別幾個被征地農民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為由,拒絕舉行聽證會的話,那么被征地農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