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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征地拆遷中,這五大類證據一定要收集!征地拆遷中總會出現這樣或是那樣的問題,比如拆遷補償不合理、被征收人遭到逼遷(如家里被斷水、斷電、道路被挖斷、圍欄等被破壞等)以及房屋被違法強制拆除、評估報告不合理、土地現狀調查程序不合法等等。 一般在遇到這些問題時,由于征收主體是政府,所以,許多被征收人可能不知道如何去處理,也不知道應該怎么辦,就顯得特別的無助,當然也有一部分被征收人可能會直接接受這樣的事情,且認為這是沒有辦法改變現狀的事實。 但其實并非是這樣的,即使征收主體是政府,其也應該依法行政,應該要保障被征收人的權益,以被征收人權益為前提,推進征收工作,而不應該是利用職權,侵害老百姓利益。所以,在征地拆遷中遇到拆遷問題時,千萬不要因征收主體是政府就直接放棄征收方違法行政給自己造成的損失。 也就是說,在征地拆遷中遇到補償不合理、違法強拆或是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危房,給予極低的補償時,作為被征收人可以以相關部門為被告,針對他們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即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過,啟動法律程序一般需要有強有力的證據,有了強有力的證據,那么我們的案件也就勝利了一大半。不過,征地拆遷中遇到問題,被征收人應當要收集哪些證據呢?以下五大類證據不能少 第一類,拆遷方發布的一些文件 無論是土地征收中,還是房屋征收中,征收方通常都會發布很多份文件,其中最基本的幾份文件是土地征收預公告(征地公告或是拆遷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征地批復文件以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土地現狀調查表等,這些文件是征地拆遷中不能少的。 一般而言,這幾份文件中會告知大家土地征收范圍、征收目的、征收補償標準、安置方式以及房屋面積,苗木種類數量等信息,所以,大家在看到這些或是收到這些文件時,應當及時對這些文件進行拍照或是錄像,保存證據,如果日后遇到需要提起訴訟的問題,那么這就可以作為我們的證據來使用。 實踐中,有的征收方在公布這些文件的幾天之后,又會馬上又撕毀,對于咱平常老百姓來說,這樣就會導致被征收人無法第一時間知道具體的征收情況,更無法第一時間知道還有這些證據的存在。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得知征地或是拆遷后,可以盡快去村里的公告欄或是經常有村民聚集的地方查看,避免以后遇上拆遷糾紛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沒有這方面的證據。 第二類、自己手里本身就有的證件 除了上述這些證據之外,被征收人自己手里本身就有對自己非常有利的證據,比如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是經營性用房的話,那么營業執照、租賃合同等也都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保存好,不能丟失,如果丟失,應當要及時地補辦。 在這里,額外的再提醒大家一句,這些證件,對被征收人非常重要,房屋被征收以后,被征收人千萬不要輕易的將這些證件交給征收方,尤其是補償安置沒有落實的情況下,倘若征收方非要拿走,那也只能是復印件,原件一定要留在自己手里,避免他們拿走后,直接強拆房屋,這對被征收人就非常不利了。 第三類、對房屋整體結構拍照、錄像 另外,對房屋整體結構拍照、錄像也是很有必要的,在遇到征收以后,可以對房屋拍照、錄像,因為征地拆遷中,強拆的發生非常多見,而且很多情況下,都發生在被征收人不知道或是很突然的情況下,尤其是當雙方就補償事宜協商不成,且達不成協議時,征收方為了盡快完成征收,通常會直接強制拆除被征收房屋,導致房屋及屋內物品全部毀損。 也就是說,一旦遇上強拆,那么房屋被強拆之前拍攝的照片及錄像,就可以作為強有力的證據,讓案件進一步取得勝利。 第四類、對強拆后的現場拍照、錄像 當然了,房屋被強拆以后,被征收人同樣也需要對強拆現場進行拍照、錄像,此時的拍照、錄像應盡量要將強拆人員拍進去,尤其是指揮人員或是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這樣有便于我們快速確認強拆主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從而要求他們給予因強拆給自己造成的一切損失賠償。 第五類、錄音之類的證據 最后一類就是錄音了,這個錄音包括與征收方前期談補償時的錄音,也包括房屋被強拆以后,撥打110報警時的錄像以及其他對我們被征收人有利的錄音。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錄音還是錄像、照片等都必須是原件,不要進行任何的修改,一旦修改,不是原文件,那這個證據就有可能會作廢。 總之,凱諾律師要提醒大家,由于征地拆遷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所以,在遇到問題時,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一定要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避免浪費掉自己的訴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