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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名拆遷律師:征地拆遷中,這兩點一定要牢記征地拆遷是一項涉及眾多人民群眾利益的大型活動,因此,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上的征收,征收方都應當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開展征收工作。也就是,征收與補償過程中,應遵循“依法征收、合理補償、科學安置、公平公開”的原則,該給的補償一項都不能少,該是多少補償標準就是多少補償標準,不能無緣無故被縮減等等。 但近日有多位網友從后臺咨詢律師說,自己家的住宅因項目建設被征收了,征收方給予的補償是每平方米七、八百元,沒有安置補助費、沒有土地補償費等,讓自己現在簽訂協議后,可以拿到一點搬遷獎勵費,但這位當事人自己覺得補償非常不合理,而且也沒有宅基地的補償費,所以自己便沒有簽訂協議,也沒有搬遷,現在村委會口頭上告知自己,要盡快拆除,否則要被強制拆除了... 而另一位當事人則咨詢律師說,家里拆遷后,征收方與自己就補償事宜進行協商了,本來一切都進行的特別順利,說好第二天簽訂協議,但是到第二天的時候,征收方反悔了,說什么也不簽訂協議,征收部門的人委托村委會告知自己說,此前談的補償標準不符合法律法規,雙方需要重新再談一次,但是第二次談的補償標準,明顯比第一次要低很多,所以自己當場拒絕了再次談判,現在,已經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了,征收方仍然沒有找自己就補償事情再次協商。 除此以外,還有一位云南的當事人也遇到了拆遷問題,其的養殖場因占地修路被征收了,起初因補償不合理,就沒有簽訂協議,后來經過多次協商,征收方答應了這位被征收人提出的要求,但卻要求這位被征收人先簽訂空白的安置補償協議,由于不了解征收,所以便沒有想太多,然后就在空白協議上面簽了字,而且,這位被征收人還想著,行政機關作為征收主體,肯定會履行自己的承諾,但讓這位當事人沒有想到的是,自己不僅沒有拿到相應的拆遷補償,而且連養殖場也被相關部門給強制拆除了。 實踐征收中,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太多了,我們這里就不一一給大家列舉出來了,不過,作為被征收人,如果不想在征地拆遷中吃大虧,以下這兩點一定要注意了 一、征收方的花言巧語能不信就不信 在征地拆遷中,有的征收方為了能盡快實現征收工作,經常會對遲遲不愿簽訂協議的被征收人采取各種手段,比如常見的斷水、斷電、強拆等。不過,隨著人們對法律意識的提高,相關部門的一些逼遷手段也在不斷地提高,比如知道斷水斷電這些行為肯定都是不合法的,所以,便針對沒有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玩起了花言巧語的游戲。 也就是說,在被征收人對補償不滿意而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征收方便先口頭上答應被征收人提出來的要求,比如承諾讓被征收人先選安置房位置,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可以給予比別人都高的拆遷獎勵費,或是,額外再給予其更高的土地補償費等,但若想拿到這些,被征收人就必須先簽訂一份空白協議。 實踐中,有的被征收人一聽到征收方要給予自己特別高的獎勵費或是其他補償費時,便會馬不停蹄的,不管協議是否是完整,就在協議中簽上自己的大名,直到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別人都拿到了相對合理的補償之后,才發現自己上了征收方的當,但此時,由于自己已經簽訂了協議,協議已經產生了法律效力,所以,最后也能接受這樣的補償結果。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征收方的花言巧語一定不要信,只要相關的內容沒有完完全全落實在書面協議上,無論對方說得多么好聽,都不要信息,避免自己把自己推向萬丈深淵。 二、補償不到位,不搬遷 除了要注意上述說到的一點之外,補償不到位,不搬遷這一點也要引起大家的重視。從實踐過程中來看,有許多征收人在與被征收人就補償事宜簽訂協議后,往往會出現毀約等情況,而有的征收方還往往以已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等為由,要求被征收人盡快搬遷。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無論自己有沒有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只要拆遷補償沒有拿到手,日后生活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那么都建議廣大被征收人不要馬上搬遷,否則就會對自己非常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