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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搬遷律師:易地扶貧搬遷活動正在啟動!應該這樣進行今年1月28日,19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動大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融入新型城鎮化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中明確了今后一個時期將推動大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融入新型城鎮化、實現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任務和支持政策。 也就是說,從今年開始,生活在交通不便利,居住環境較差,自然災害常發生的一些老百姓,可能會通過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陸續搬進居住環境,生態條件較好、交通比較方便的地方,開始新的生活。 這對咱部分老百姓來說,可謂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情,而且國家為了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這項活動,發布了不少的政策和規定,這足以看出國家在保障老百姓生活質量上,實現脫貧攻堅上是下了很大的功夫,而且其目的也是非常明確的,就是試圖通過易地扶貧搬遷讓老百姓盡快擺脫真正的“貧因”,過上真正美好的生活。 不過,雖然國家在易地扶貧搬遷這塊非常的重視,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也有極個別的地方為了加快搬遷活動,會存在侵害老百姓權益的問題。那么,事關老百姓合法權益的易地扶貧搬遷應當要如何進行呢?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易地扶貧搬遷都是通過哪些方式來進行的。一般而言,易地扶貧搬遷的安置方式主要有城鎮安置、產業園區安置、旅游服務區安置、農村新村安置以及插花等安置方式。易地扶貧搬遷活動具體通過以什么方式來進行,這就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了。 但是無論是通過什么方式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均需要遵守以下幾個原則: 一、不得強迫農民搬遷 不同于其他的普通征地拆遷,易地扶貧搬遷是一項具有公益性質的活動,其特殊在不具有強制性,而其他因公共利益開展的征地拆遷活動一般則是具有強制性的,也就是說,如果因修路、擴寬道路占用老百姓土地時,被征收人因補償不合理,而拒絕簽訂補償協議,或是已經拿到了征地補償安置利益,但就是遲遲不愿搬遷,不愿交出土地的話,征收方若想要盡快拿到土地,則是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 易地扶貧搬遷就不同了,易地扶貧搬遷則需要與老百姓商量著來,不能強迫老百姓上樓,即使只有個別幾個老百姓不同意,相關部門也不能用各種手段,強迫老百姓搬遷,否則就違背了易地扶貧搬遷的初衷。 二、易地扶貧搬遷必須因地制宜 易地扶貧搬遷跟合村并鎮、村莊撤并等項目一樣,都需要因地制宜的開展,不能把不符合標準的村莊或是其他區域納入在易地扶貧搬遷活動中,更不能把居住環境較好,交通較便利,甚至是一些新建的農村,為拉動地方經濟而納入在這種易地扶貧搬遷活動中,否則就是侵害了部分老百姓的權益。 實踐中,如果有村民遇到自家所在村莊環境等明明都挺好的,但被莫名其妙的納入在了易地扶貧搬遷或是合村并鎮中,建議村民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易地扶貧搬遷必須要告知老百姓具體事項 另外,易地扶貧搬遷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在此過程中,即在啟動易地扶貧搬遷之前,需要告知大家相關的事項,比如為什么要搬遷,搬遷后會搬到哪里,搬遷后其生活、居住又會發生怎樣的一個變化,以及如何開展搬遷活動等等。 雖然這些事項看似都不重要,但其實對老百姓來說有著很大的意義,且對整個搬遷活動進程也會產生較大的影響,也就是說,如果老百姓弄不清楚這些,自然在此過程中就會產生各種顧慮,比如搬遷后如果生活還不如現在怎么辦,搬遷后對新的地方不適應怎么辦等等,自然就會導致搬遷進程變慢。所以,在易地扶貧搬遷過程中,一些與老百姓利益相關的事項,一定要及時地告知老百姓。 四、不能為了搬遷而搬遷 還有就是,不能為了搬遷而搬遷,實踐中,有的地方總會以只要讓老百姓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了搬遷,住進新的地方,那么就算完成了易地扶貧搬遷這項活動。但其實并非是這樣的,想必大家都知道,易地扶貧搬遷的真正目的是為了幫助貧困群眾,擺脫貧困,讓其真正的過上好日子,而搬遷只是改變了老百姓的居住環境和條件,并非是真正的脫貧。所以,在搬遷之后,仍然需要繼續著力解決搬遷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比如就業等。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說的是,易地扶貧搬遷是以政府主導、群眾自愿,精準推進、精準搬遷,科學選點、合理布局,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為原則。實踐中,如果遇到相關部門在沒有尊重老百姓意愿的情況下,強迫其搬遷上樓,搬遷至別處,或是擅自擴大搬遷范圍,侵害老百姓合法權益等,那么,老百姓則可以拒絕搬遷,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