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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 修路占地中遇上了強拆?在所難免
修路建設占用土地已是一個城市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拉動地方經濟的一個重要舉措及必然趨勢。因此,近年來,不少農村村民都因修路、項目建設等因素遇上了征地拆遷。關于征地拆遷,這里不用多說,想必大家也都知道,一旦遇上那自然就會與咱老百姓的利益掛上鉤。 因為與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關,所以按理說,征收方在開展具體的征收工作時,應當要將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依法依規地行政,保障被征收人在征地拆遷中的各項合法權益,比如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補償安置權益等等。 然而實踐中,有的因征收項目工程較緊張,便會常常為了節省時間,節約成本做出一些分害老百姓權益的事情,尤其是在雙方就補償事宜協商不一致,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常有征收方直接強制被征收人宅基地上房屋,強制推倒、鏟除地上附著物、青苗等,試圖逼迫被征收人搬遷,交出土地,達到征收目的。 近日,貴州的一位村民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其咨詢律師說自家的宅基地因征收被征收方給強拆了,現在一分錢的補償也沒有拿到,而且在強拆之前也沒有簽訂任何補償協議,非常突然的就被強拆了,現在自己及家人都非常的無奈,也不知道要怎么辦? 事實上,房屋被強拆,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被強推、強制鏟除的情況非常多見,而且對于經常關注征地拆遷方面消息的人應該也并不陌生,尤其是對已經遇到過一次拆遷的被征收人來說,那就更顯得習以為常了。不過,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遇到強拆、強推雖然大家大可不必害怕、慌張和焦慮,但一定要有所行動,不是說被強拆、被強推之后就可以不管了,如果不采取相應的措施,那么就會對自己造成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