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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拆遷糾紛律師:土地補償款應給村委會還是給被征地農民?誰來說了算?
近日,一位山東濟南的村民因自家承包地被征收了而苦惱,其在前天跟律師通過電話訴說著自己所遇到的問題。2022年當地因修高速(建設高架橋)占用了李某某家的一畝多分承包地,在占用之前,該土地上種植了果樹以及蔬菜,但在實際占用土地以后,土地的補償以及地上的青苗補助費等一直沒有協商成功,而且相關人員還告知李某某,其只能獲得果樹以及其他青苗的補償費用,對此,李某某非常的氣憤,自己家的承包地,一直以來都是自己種植,怎么這部分的補償就不屬于自己了,而且還是一分都沒有,這太不合理了。 實踐中,相信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許多人都會認為自家的承包地就應該是屬于自己的,所以遇到征收時,其補償費也應該是歸于自己的而不是村委會,所以,征收方將土地補償費直接給村里就是侵害了自己的權益。那么承包地被征收以后,土地的補償費究竟應該歸誰呢?在弄清楚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下下這兩個問題,一個是征收土地的補償范圍及標準,另一個是被征地農民所承包的土地所有權和青苗等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 一、關于土地所有權和青苗等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大家可以看到,我國土地分為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其中,農民所承包的土地以及村民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其所有權都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且這些土地一般也都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 換句話來說就是,農民所種的土地及住宅所占用的土地,農民均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由于村民沒有土地的所有權,所以其也不能擅自將耕地或是宅基地進行買賣。 二、關于土地征收補償范圍及標準 在弄清楚了土地所有權之后,我們再來看一下土地征收中給予被征地農民的補償都有哪些?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被征地農民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等。 其中,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地方相關部門制定。 也就是說,上面提到的幾項補償費用,具體補償標準是多少,法律法規上并沒有統一的規定,而是由地方相關部門結合地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最后我們再來看看上述這六項補償費是不是每一項都應歸被征地農民。首先可以不用糾結的是,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肯定是歸所有者所有的,如果征收的還有村民住宅的話,那房屋的補償費那肯定也是歸房屋所有權人所有的,即被征地農民。 法律法規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歸其所有權人所有。 現在許多被征地農民糾結的是,土地補償費的應該歸誰的問題。這點其實在《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也已經有所體現。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并制定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分配辦法。 也就是說,結合上述這條規定中的內容以及《土地管理法》中規定的土地所有權的相關內容來看,由于土地所有權并非屬村民所有,所以,土地補償費并不會直接發放給被征地農民,而是絕大多數情況下會先發放到村委會賬戶上。 不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發放到村委會賬戶上,并不代表著土地補償費就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了,該部分補償費中的絕大部分補償仍然是歸于被征地農民的,也就是相關部門需要制定分配補償辦法,補償分配方案在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之后,需要將土地補償費分配給被征地農民,村委會不能私自占用這部分補償,否則就侵害了村民的權益。 當然了,有個別地方會將土地補償費直接全部發放被征地農民,并不會拿一分錢,而對于村委會截留部分土地補償費用于村里公益事業建設的,其比例也不能超過20%(具體是多少以地方公布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