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遷律師:征地拆遷中,對于這些“花招”一定要提高警惕!
這幾年,隨著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施行,以往的征地拆遷過程中經常出現的一些逼遷行為已經在逐漸地減少,許多征收方都履行了法律規定的程序,同時,很大程度上落實了征收補償安置工作,即大部分被征收人拿到了合理的拆遷補償,或是安置房,真正地實現了“和諧征收”“陽光征收"。 不過,雖然依法行政在征地拆遷中已經有所體現,但從實踐過程中來看,仍然有極個別的征收方繼續采取以往的征收模式推進征收工作,常見的有“你的房屋是違法建筑”現在要求你三天之內自行拆除房屋,否則一分錢的補償都沒有”或是“你的房屋已經破舊不堪了,現在給你這么多的補償,已經是仁至義盡了,所以,建議你盡快簽字,搬遷,否則一旦被鑒定成危房,恐怕補償不會像現在這么多了” 除此以外,斷水、斷電、強拆更是征收方為推進征收工作而慣用的行為,有的甚至為了降低補償標準,經常以這是什么什么政策、政策規定就是這樣等為由,直接要求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征地拆遷中,征收方什么花招都能使得出來,所以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