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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征收律師: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如何確定?
我們都知道,不管是集體土地征收中還是國有土地征收中,總會有一部分老百姓的房屋會被納入征收范圍內,不過,房屋征收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在此過程中,會涉及很多個問題,比如最明顯,也是大家最關注的問題之一就是,房屋征收涉及巨大的利益,尤其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后,其房屋價值相對于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來說差距會比較的大,所以,發生的利益糾紛也往往會很多。 因為,征收房屋涉及被征收人的利益,又同時關系著國家的利益,所以我國針對房屋征收專門制定并公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以及配套規定,同時還發布了一些政策性文件,比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及集體土地征收時依據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 國家之所以制定這些法律法規,其目的是督促相關部門能依法行政,為了保障咱老百姓的合法權益,所以在這些法律法規中,對如何開展房屋征收工作、被征收房屋價值又該如何確定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比如就國有土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價值而言,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對于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最終是多少,該辦法中還明確規定,是由評估機構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評估辦法》中的規定評估確定。 也就是說,被征收人最后能拿到多少的拆遷補償,完全由評估機構中的評估人員掌控。因此,房屋評估環節在征地拆遷中就顯得尤為重要。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就要再啰嗦一句,大家在評估環節一定要積極地參與到其中,多長個心眼,避免因自己的疏忽而錯失拿到合理補償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