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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拆遷律師:因法院準予執行裁定房屋被強拆,后就不能起訴了?法院:撤銷準予執行裁定,繼續審理本案
實踐中,強拆一般分為合法強拆和違法強拆,所謂的合法強拆就是指,征收方對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作出補償決定,在救濟期限屆滿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依據法院作出的準予執行裁定強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而違法強拆則是征收方在未保障被征收人救濟權,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況下,直接對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實施的強拆。 從具體的征收過程中以及老百姓所映的來看,廣大老百姓在征地拆遷中遇到的強拆多半都是違法的。在具體的辦案過程中,我們的律師經常能接到這樣的電話,電話那頭的老百姓,非常焦急的咨詢律師說,自己家的房屋被強拆了,可在房屋被強拆的時候,其是什么補償都沒有拿到,且也沒有收到過任何的文件,相關部門人員也沒有將自己家里的東西搬出來。 說到這,其實這已經足以判斷出,征收方的強拆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只要被征收人能抓緊時間起訴,我們的合法權益就能得到保障。 不過司法強拆就不同了,司法強拆一般情況下是法院根據征收方提交的材料來作出準不準予執行強制拆除的裁定。一般情況下,一旦法院經過審查作出準予執行的裁定,那對被征收人其實是非常不利的,而且許多人也會認為,法院作出準予執行的裁定具有一定的權威性,相關部門按照該裁定強制拆除房屋是合法行為,被征收人就不可以再提起行政訴訟了。那么,房屋因法院的準予執行裁定給強拆后,被征收人真的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訴訟了嗎? 【案情簡介】 孔某某是呼倫貝爾人,其在當地有合法房屋一處,一直以來,其與家人一起其樂融融的長期生活在此。但讓孔某某沒有想到的是,本來住的好端端的房屋卻在2016年因當地人民法院準予執行的裁定被相關部門給強制拆除了。 在房屋被強制拆除前,孔某某是沒有到過任何的法律文件,面對相關部門如“強盜”一般的行為,孔某某雖然年歲已高,且對相關部門的強拆行為也非常的氣憤,但其也克制住了情緒,保持了應有的冷靜和理性,心想“自己好端端的房屋不能讓他們就這么給白拆了,必須要讓他們的行為得到法律的制裁”。 【訴訟過程】 于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孔某某決定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隨后他以相關部門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但讓孔某某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起訴竟然被法院告知是相關部門按照法院的裁定實施的司法行為,所以不屬于人民法院訴訟的受案范圍。也就是說,法院以房屋是被司法強拆為由,決定對孔某某的起訴不予立案。 對于這種結果,孔某某是怎么也沒有想到的,但孔某某沒有放棄,為了自己的權益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孔某某決定委托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經過幾天的功夫,孔某某聯系到了凱諾律師。在與凱諾律師電話溝通過后,覺得凱諾律師說的非常有道理,于是又與凱諾律師約定面對面再對案件進行溝通一番。 隨后孔某某不遠萬里來到了北京,與凱諾律師面對面就案件進行了再一次的溝通,經過長時間的了解,孔某某決定委托凱諾律師代理此案件。 凱諾律師介入該案件后,決定針對孔某某的情況決定采取釜底抽薪的維權策略幫助孔某某。經凱諾律師不斷地申訴,案件終于有了進展,法院撤銷了當年對孔某某作出的準予執行的裁定書。在該裁定撤銷后,孔某某又繼續委托了凱諾律師又針對相關部門的強拆行為提起了行政訴訟。 提起強拆的訴訟后,雖然一審不盡如人意,駁回了孔某某的起訴,但在凱諾律師的不懈努力下,案子可算是迎來了大的轉機,同時也給孔某某帶來了希望,法院認可了孔某某的合法權益,并明確了“市政府實施被訴強制拆除行為的事實基礎發生變化,孔某某基于該新的事實提起的本案訴訟于前訴具有可分性……其提起本案訴訟并不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案件結果】 最終,內蒙古高院判決指令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