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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縣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濱海縣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濱擬征告〔2023〕2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濱海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啟動土地征收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八灘鎮八灘村二組;濱海港鎮頭莊村、頭莊村二組;濱海港鎮(濱海港經濟區)六合莊村六組、五組;東坎街道辦事處東三村楊莊組,廣垛村二組,仁和社區居委會四組;東坎街道辦事處(坎南街道)沙浦村十組;坎北街道辦事處孟楊社區居委會五組,沙莊社區居委會二組,西坎村一組,新區社區居委會、新區社區居委會興北組、趙舍組;天場鎮馬套村三組,徐丹村、徐丹村一組、三組、四組、五組,天場鎮(現代農業產業園區)育才村二組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公告期限 本次擬征收土地公告期限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6日。 四、工作安排 擬征收土地公告結束后,濱海縣人民政府將于2023年5月4日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和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配合,并在《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上對調查結果予以簽字或蓋章確認。擬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濱海縣人民政府將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擬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如對以上公告內容有疑問或異議,可向濱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饋。 特此公告。 附: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安置用地)擬征地公告.pdf 濱海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來源:濱海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