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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拆遷律師:補償決定對被征收人重要嗎?房屋拆遷、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同時也關系著國家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而且,想必大家也都知道,征地拆遷是一項非常龐大的工程,涉及人員又多,如果耽誤一天,那就會消耗很多的財力,所以,在許多征地拆遷項目中,有的征收方為了能按計劃完成征收項目,減少損失,經常會使用一些手段。 其中,我們在征地拆遷中常見的手段就是斷水、斷電、強拆以及征收方口頭恐嚇、威脅被征收人,比如“你再不搬遷就強拆你的房屋,一分錢也沒有”,或者是“你的房屋本身就沒有證照,如果你在三天之內不搬遷,就把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然后強拆,不給補償”又或者是“政策就是這么個政策,你不搬遷也沒辦法,我們也改變不了什么,你越往后拖越對你不利”等等。 不過,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法律法規也在不斷的完善,且老百姓及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也在提高,因此,現在的征地拆遷中逐漸減少了上面提到的幾種糾紛。當然了,雖然拆遷糾紛在減少,但這并不代表著現在所有的拆遷項目中不會出現任何的問題。 事實上,在具體征收過程中,仍然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仍然會有個別的征收方為了盡快實現征收目的,采取一些看似合法合理的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實踐中,有的當事人在拆遷后會覺得拆遷補償非常的不合理,從而拒絕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協議,這樣一來,征收工程自然就會停滯,自然就會消耗沒必要的財力、人力等。 所以,面對這樣的情況,有的征收方便會對被征收人做出拆遷補償安置決定,收到拆遷補償安置決定,這就意味著征收方對被征收人下了最后“通牒”,如果被征收人對該文件不重視,或是沒有按照補償安置決定中的要求去做的話,那么這會對被征收人非常的不利。 這里凱諾律師想要著重說的是,無論是征地補償安置決定,還是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決定其本身就已經對被征收人權益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因為,倘若沒有簽訂補償協議或是搬遷,那么如果相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的話,其就會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補償安置決定合理,那么房屋就很有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行。 當然了,實踐中也有的征收方會比較的著急,直接還未等到救濟期限屆滿就強制拆除了被征收人房屋,這種強拆,一般情況下征收方并不會考慮很多,更不會搬空家里的家具等物品,而是上手就拆,這對被征收人權益自然就會造成重大侵害。所以,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征地拆遷中,無論收到什么補償決定,大家都一定要足夠的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