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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征補公告〔2022〕110號鄄城縣人民政府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鄄征補公告〔2022〕110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征收楊莊村集體土地。鄄城縣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鳳凰鎮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楊莊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塊1至地塊3均擬用于年產6萬噸氰尿酸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鄄城縣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2〕412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以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款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土地均位于楊莊村范圍內,總面積3.5772公頃,涉及建設用地3.5772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菏澤市鄄城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Ⅱ級區片,補償標準為99萬元/公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菏澤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1948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按照鄄城縣人民政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楊莊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楊莊村委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二)社保安置。社會保障補貼資金按照22.5萬元/公頃的標準由縣財政部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80.487萬元。由鳳凰鎮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指導楊莊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研究擬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并報鄄城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鄄城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的安排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本公告發布結束后5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楊莊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和《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附件1)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鎮街、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對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鄄城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書面反饋;如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鄄城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