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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拆遷律師:不理會就合法了?法院:不履行答復職責的行為違法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而關于政府信息,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另外,法律法規上還明確規定,行政機關應當要依法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這些政府信息包括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涉及老百姓其他切身利益的信息,如土地征收方面的有征收目的、征收補償標準、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救濟方式、渠道等信息。 對于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中有明確的規定,這里凱諾律師就不再說明了。 一般情況下,在生活中,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組織想要知道這些與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信息時,一般都是通過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程序,以書面的形式在村莊內等公告欄中張貼得知,而且,這種方式也是獲取相關信息最直接的方式。 但實踐中,有個別地方對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常常不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予以公開。那么,這種行為合法嗎?遇到相關部門沒有按照規定公開相關信息的行為時怎么辦呢? 【案情介紹】 2020年,東興市的某公司因生產經營想要了解一些相關的信息,但由于各種原因不知道從哪里獲取,所以,為了公司能正常地生產經營,該公司的羅某某在網上查找到了凱諾律師,希望凱諾律師能幫助自己獲取政府信息公開。 在與凱諾律師詳細地溝通后,羅某某決定委托凱諾律師辦理此案。凱諾律師在介入該案件后,第一時間以該公司的名義向相關部門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 【訴訟過程】 本以為,相關部門會按照該公司所要求的,依法公開相關的政府信息,但讓凱諾律師與羅某某都沒有想到的是,直到法定期限屆滿,相關部門對該公司所申請的材料都沒有公開,同時,羅某某也沒有收到過相關部門的任何答復。 面對相關部門的不作為,凱諾律師在與該公司的負責人羅某某溝通過,決定以相關部門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相關部門對該公司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不答復的行為違法。 【本案結果】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凱諾律師的不懈努力,法院作出行政判決書,確認相關部門不履行答復職責的行為違法,并責令其在30日內答復A公司的信息公開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