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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征收律師:在征地拆遷中,被征收人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呢?一、注意補償方式的選擇 關于補償方式,一般有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集體土地征收中還會有提供宅基地建房這一種方式。從實踐過程中來看,許多被征收人可能會更青睞于選擇產權置換這一種方式,這樣一來只要自己等著拿鑰匙就行,不用花一分錢就可以拿到一套房屋,保障自己有房可住。但選擇產權置換一般是有一定風險的,由于安置房通常都不是現房而是期限,所以,被征收人最后能不能拿到安置房,或是能不能在約定的期限內拿到安置房都是一個未知數。 所以,凱諾律師建議的是,如果被征收的房屋拆除后,被征收人還有其他的房屋可住,個人覺得直接選擇貨幣補償也并非是一件對自己不好的事情。而且,直接選擇貨幣補償的話,個別地方還會有額外的補貼。 根據《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0%給予補貼。第四十條規定,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獎勵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并交付房屋的,按每戶不超過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給予獎勵。 具體獎勵標準應當在征收補償方案中予以明確。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中我們看到,產權置換并不是被征收人唯一的選擇,且也不是最好的選擇,如果在合理、公平的基礎上還能拿到額外的補貼,這對被征收人來說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所以,在糾結選擇哪一種補償方式的時候,一定要將當地的相關政策規定了解清楚,一定要看哪種補償方式才有自己有利,不要盲目的跟著別人走。不過,選擇貨幣補償后,被征收人能不能拿到這筆額外的補貼就看當地相關部門能不能正兒八經的白紙黑字的落實在補償安置方案中了,倘若沒有落實,但后面被征收人也選擇了貨幣補償,被征收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要求這部分的補償。 二、注意安置房中產生的公攤面積 房屋被拆遷后,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往往都會非常苦惱公攤面積的存在,一旦有公攤面積,那么很多時候,房屋實際使用的面積必然就會大大地縮水。不過,面對這種情況,有的被征收人也是無奈接受。 但其實,原則上來說,房屋被征收以后,給予被征收人安置房的面積應當不于被征收房屋的面積,這其中不包括公攤面積。 根據《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實行產權調換的住宅房屋,產權調換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應不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部分均不結算房價款。 雖然說,存在公攤面積并不一定就是一件壞事,但是在征地拆遷中,用于產權置換的安置房的面積也不應當要小于被征收房屋的面積。因此,實踐中,如果安置房面積小于被征收房屋的面積,那么原則上來說就是不合理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 三、選擇在征收范圍外安置的,有面積獎勵 根據《西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中的規定,在征收范圍外進行產權調換的,根據產權調換房屋區位,每戶獎勵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10%至20%的套內建筑面積,具體獎勵面積在征收補償方案中予以明確。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因城市規劃等原因,在征收范圍外進行產權調換的,根據產權調換房屋區位每戶獎勵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10%至30%的套內建筑面積,獎勵的套內建筑面積部分不結算房價款,具體獎勵面積在征收補償方案中予以明確。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要是選擇征收范圍外的安置房,那么被征收人在拆一還一的基礎上,還可以多拿到一些房屋面積,這對被征收人來說又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呢? 所以,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遇上拆遷后,對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一定要有所了解,千萬不要吃不知道的虧。當然了,實踐中,如果自己確實行動不便,或是不知道怎么查詢等,那么便可以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進行,同時也可以讓專業律師幫助自己就補償等問題與征收方進行談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