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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被征地農民在集體土地征收時應當要注意哪些問題或是知道哪些呢?
一、宅基地和房屋的補償是分開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從上述的法律規定中我們看到,土地被征收,被征地農民至少可以獲得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的補償,如果土地征收中還涉及農村宅基地上房屋,那么還可以獲得房屋價值的補償。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征收的是房屋,一般房屋的補償和宅基地的補償是分開進行補償的。 實踐中,有好多征收方在補償安置時,會把這兩項補償合并成一項進行補償,有的甚至只給房屋的補償,沒有宅基地的補償,這樣一來,那被征收人獲得的拆遷補償就會非常的低。 想必大家都知道,雖然農村現在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且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的價值也在逐年的增長,但是相對于城市房屋來說,農村房屋還是差那么一點,也就是農村房屋拆遷后,其補償還是不如城區內房屋價值。 因此,廣大被征收人在農村宅基地上房屋遇上拆遷時,一定要注意,宅基地的補償和房屋的補償是否是分開的,倘若相關部門告知沒有宅基地的補償,只有房屋價值的補償,或者說是兩項補償合并在了一起進行補償,那么被征地農民就需要提高警惕了,這很有可能是征收方為了降低征收成本而使用的一種策略。此時,作為被征地農民,為了能單獨拿到宅基地的補償,則可以向上一級有關部門舉報,或是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二、土地征收必須要有審批手續 因公共利益開展的土地征收必須要辦理審批手續。凡是答應以每年支付多少租金,或是會將土地打亂重新分配等的占用土地行為,都是在刻意規避土地征收審批手續的行為,這種行為注定會讓廣大被征地農民損失不少。 因此,在遇到相關部門說會按時每年每畝支付自己租金時,那這很有可能就是以租代征,以租代征是不合法的,所以,大家最好不要拿土地租金,也不要簽訂任何的租地協議等,避免對自己日后維權不利。 土地征收中,審批手續是必須要走的一步法定程序,同時也需要就補償事宜與被征地農民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等,在沒有履行這兩個程序的情況下,征收方就實際占用并使用土地,廣大被征地農民應該就需要知道這是違法的,應該及時地以相關部門的違法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征地區片綜合地方必須每三年重新調整一次或公布一次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實際的情況通過制定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來確定的。如果大家不知道土地補償費的標準,那么則可以通過查看當地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來知曉。 不過,需要廣大被征地農民知道的是,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是每三年都需要調整一次或是重新公布一次的,因此實踐中,如果您查詢到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仍然七、八年前,或是五、六年前的,且相關部門也仍然按照老早之前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那原則上來說則是不合法的。此時,被征地農民則可以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反映,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但補償沒有到位有權拒絕搬遷或交地 另外,還需要被征地農民知道的一點是,一般情況下,雙方就補償事宜協商成功并達成協議后,需要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中的約定的履行各自的義務,即征收方需要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各項補償費,交付安置房,被征地農民需要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或交出土地。 但實踐中卻存在征收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不認賬的情況,而且還一而再再而三的以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為由,強迫被征地農民搬遷或交出土地。對此,凱諾律師提醒被征地農民,在相關補償費用沒有實際到位的情況下,就算已經與征收方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被征地農民也是有權拒絕交出土地和或搬遷的。 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征地拆遷應當要遵循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因此,廣大被征地農民在遇到補償還沒有拿到卻遭到各種逼遷等行為時,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