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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房屋被強拆后,可以要求恢復原狀嗎?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上的規定,在征地拆遷中,任何人、任何單位都不能采用斷水、斷電、阻斷道路等違法的方式強迫被征收人搬遷,更不能在補償不合理,未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征收程序未履行完畢的情況下,強拆被征收人房屋,這些都是征地拆遷最基本的征收原則。 法律上之所以這么規定,其實就是在有意的保障被征收人在征地拆遷中的合法權益,而且,其目的也是非常純粹的,不能讓老百姓在征地拆遷中吃虧,不能讓老百姓受損失。換句話來說就是,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雙方的利益,只要征收方能依法落實征收程序、補償安置工作,那么不僅征收工作會順利的進行,其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也肯定能得到保障。 然而實踐中,有征收方的行為卻是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斥,雖然一般情況下,征地拆遷工程工期都比較的緊張,但是違反法律規定,實施征收工作必然會給被征收人帶來極大的損失。比如個別的征收方為了盡快實現征收目的,通常會針對未在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采取一定的強制措施,如我們常常說的斷水、斷電、阻斷道路,如只要有征地拆遷,就會發生的強拆等。 說到征收方違法征收,我們就不得不說到強拆的問題了。強拆一直以來都是侵害老百姓合法權益最厲害的一種行為,但這種行為卻也是征地拆遷中無法避免的(國為,從征收的過程中來看,總會有被征收人拒絕簽訂補償協議,而有的征收方為了盡快拿到土地,此時就會對被征收房屋實施強拆)。可是房屋是被征收人避風的港灣,沒有了房屋,被征收人自然也就失去了其立身之本。所以,許多被征收人在遇到房屋被強拆時,會要求相關部門將自己的房屋恢復成原狀,那么,在房屋被強拆后,被征收人是否可以要求恢復原狀呢? 答案是可以的。 根據《國家賠償法》中的規定,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另外,該法第三十六條還規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1、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返還財產;.....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除此以外,《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條還規定“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從上述的法律法規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征地拆遷中,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因相關部門為盡快實現征收目的被強制拆除,那么被征收人則是有權向要求恢復原則的,而且一般情況下,如果其訴訟請求符合恢復原狀的條件,那么法院也會判決相關部門恢復原狀。 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房屋被強拆以后,被征收人一定要保持冷靜,理性應對相關部門的違法行為,不要以暴制暴,不要在房屋被強制拆除以后,與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發生口解,更不要因相關部門的強拆行為,與強拆人員發生肢體沖突,一旦發生肢體沖突,反而會對自己不利。 正確的做法是,在得知房屋被強拆,或是自己就在房屋強拆的現場時,一定要拿出手機盡快的報警,讓警察出面處理強拆的事項,對于不在強拆的,不知道是誰強拆的房屋時,那么報警可以讓警察立案調查,幫助我們找到強拆主體。 其次就是,在房屋被強拆后,一定要及時地對強拆現場拍照、錄像,再有就是,強拆時,倘若自己就在強拆的現場,那么,我們還需要拍攝強拆時的照片或是錄下整個強拆過程中(盡量將強拆人員,即指揮人員等人拍攝進去),這樣一來我們日后要是維權的話,這些就可以作為證據,很好的幫助到被征收人。 需要注意的是,報警電話記錄及報警錄音一定要保存好,萬一報警后,警察不出警,那這就可以成為他們不作為的重要證據,有的人對這方面可能不是很在意,但一旦遇上相關的問題,那就會對自己維權造成較大的困難,所以,我們一定要有收集證據的習慣,避免因自己的疏忽給自己帶來沒必要的麻煩。 最后,北京拆遷律師想要說的就是,房屋被強拆后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聽聽專業律師的意見,如果有必要的話,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即在60日內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在6個月內以相關部門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確認強拆違法的訴訟,或是一直提起行政賠償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