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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政府是否應當主動公開與征地拆遷相關的一些信息?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的規定,除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政府信息外,設區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鄉(鎮)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信息是相關部門應當要主動公開的,所以,相關部門未主動公開的行為,站在法律層面來講已經是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權。 征地拆遷作為涉及被征收人利益的一項活動,所以,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權是必須要履行的一步,而且征地拆遷信息對被征收人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因此,相關部門應當要依法按照法律法規及政策對被征收人進行公開,這樣不僅可以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權,補償的權益,同時也可以促進征地拆遷工作能順利地推進。 對此,北京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實踐中,如果相關部門未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依法公開征地拆遷信息時,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向上一級有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若相關部門未依法公開,被征收人應盡快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