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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糾紛律師:征收方未依法公布征地信息怎么辦?
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與征地拆遷相關的一些信息應當要依法告知被征收人,好讓被征收人第一時間能了解征收情況,比如征收范圍、征收目的,征收補償標準以及土地補償款發放情況等。但實踐中,有的征收方或是村委會卻以各種理由或是借口拒絕公開這些信息,這就導致被征收人無從知曉補償標準是否合理,自己家沒有在征收范圍內、村委會發放的土地補償費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那么,在遇到這種情況時,被征收人應當要怎么辦呢? 在征收方沒有公開征地拆遷信息或是村委會沒有依法公開土地補償費發放情況及相關費用的使用情況時,被征收人可以先向相關部門郵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或是向村委會依法申請村務公開。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的規定,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含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另外,根據《村民委員會自治組織法》中的規定,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