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房屋拆遷律師:鎮政府強行施工,上前阻止后,雙方發生拉扯,摔倒在地?二審法院:撤銷一審裁定,指令法院繼續審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另外在《行政強制法》中也有相關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 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 但是實踐過程中,仍然有個別征收方會違法違規的實施征收,尤其是當被征收人因拆遷補償不合理,而不愿意與相關部門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不愿意搬遷的情況下,你就會發現,有的征收方竟然會為了能按照預期的時間完成征收任務,往往會針對未簽訂協議,未搬遷的被征收人采取各種違法逼迫行為,比如我們經常說得斷水、斷電,阻道被征收人家中附近的通行道路,又或者是招一些社會上的閑雜人員,對被征收人進行騷擾等,有的甚至為了趕工期,或是為了給開發商盡快騰出土地,還會對被征收人房屋實施強制拆除行為。 在遇到相關部門強制拆除房屋的情況時,有的被征收人便會不顧一切地上前阻止施工人員進行拆除,而此時,相關負責人員為了能順利地拆除房屋,便會對被征收人采取強制措施,比如將被征收人抬出施工現場,或是組織多人控制住被征收人,甚至在被征收人上前阻止施工時,上前對被征收人進行毆打等等,但這些行為在行使過程中,難免會對被征收人造成一定的影響(如受傷)。那么,在遇到相關部門強制施工時的情況時,應該怎么辦呢? 【案情簡介】 李某某是某市某區的村民,其的家人在當地擁有承包地,但是該承包地在2015年的時候因當地規定被相關部門給征收。李某某及家人本想著可以靠征地拆遷過上比現在更好的生活,但不成想,在征地拆遷過程中遭受到了從來沒有遇到過的事情。 承包地被征收以后,相關部門便找其家人就補償事宜進行協商,但是在協商補償的過程中,李某某的家人認為,相關部門給出的補償標準太低了,如果按照現在的補償標準對自己進行補償安置的話,其不僅失去了土地,就連以后的生活也沒有了保障。 所以,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李某某家人便沒有同意與相關部門就補償事宜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在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其還想著,可以借此機會讓相關部門來提高補償標準,但后來誰也沒有想到的是,就因自己家人沒有在補償安置協議上簽字,也沒有領取補償款,相關部門便想到了“先上車、后補票”的招數。2017年3月,李某某家人的承包地被租給了一家公司。 隨后,該承包地上便有人進行施工,李某某在得知了此情況后,隨即趕往施工現場,到施工現場后,李某某情急之下,便上前對施工人員進行阻止,并與對方發生了肢體沖突,緊接著李某某便摔倒在地,而且其身上還有多處軟組織受傷。 【訴訟過程】 面對相關人員的行為以及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李某某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隨后,其以鎮政府為被告向法院郵寄了相關材料,請求法院確認鎮政府行政強制行為違法。 但是讓李某某沒有想到的是,一審法院竟然以鎮政府實施的行為不是行政行為為由,駁回了其的起訴。在收到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后,李某某便沒有就此放棄,而是決定找一個專業律師來幫助自己維權。在經過網上的一番查找,李某某聯系到了凱諾律師事務所專門做征地拆遷案件的律師。 其在與凱諾律師溝通過后,覺得凱諾律師十分的專業,并且對凱諾律師提出的維權方案也非常的認同,于是其便與凱諾律師簽訂了委托代理合同。 凱諾律師在介入該案件后,第一時間就對李某某提供的材料以及一審判決進行了嚴密的分析,在分析且與李某某進行溝通后,凱諾律師決定馬上指導李某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針對本案,凱諾律師認為,鎮政府作為有權機關,是實施行政行為的適格主體,再者,就本案的情況來說,鎮政府是為了實現某種管理目的才實施的強制行為。最后就是,拋開前面兩種不說,在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為了阻止被征收人的行為,于是便對其人身自由進行了限制,這顯然已經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經過二審法院審理,最終采納了凱諾律師的代理意見,撤銷了一審裁定,并指令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