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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征收方未公布征收信息,申請信息公開后未答復?法院: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未履行職責的行為違法
實踐過程中,有相關部門在收到被征收人郵寄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之后,會置之不理,甚至是選擇性遺忘,不按照法律規定的予以對被征收人進行答復。那么,在遇到有關部門這種不作的行為時,作為被征收人應當要怎么辦呢? 【案情簡介】 張某某是重慶市某養殖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后來,該養殖場因當地規劃被征收了,但是在得知養殖場被征收以后,張某某始終沒有看見過任何的征收文件,所以,其也不知道具體的補償標準是多少,更不知道自己的養殖場究竟有沒有在征收范圍內。 于是為了弄清楚補償標準是多少,養殖場是否確實是在征收范圍內等,其便于2019年1月向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要求相關部門公開此次征收涉及的具體事項,包括補償安置方案文件,征收公告以及其他的相關文件材料。 但是過了整整半年,也就是一直到6月份,相關部門都沒有對張某某所申請的事項進行答復。張某某非常的疑惑,但也沒有其他的辦法,而且眼看著自己的養殖場馬上要被強拆,深知現狀會對自己非常的不利,于是張某某便馬不停蹄的通過網絡查找專業做征地拆遷的律師,經過一番查找,張某某聯系到了凱諾律師。 在與凱諾律師詳細地溝通過后,張某某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征收方最終的目的,且也知道了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行政行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隨后,張某某便委托了凱諾律師,希望凱諾律師能幫助自己。 【訴訟過程】 凱諾律師介入案件后,第一時間又針對張某某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以及口述,又重新對案件進行了詳細地分析及研究。經過研究與分析,凱諾律師制定了一套只屬于張某某的維權方案,并且就該維權方案與張某某進行了溝通,而張某某也對凱諾律師制定的這一套維權方案非常的認可。 隨后,凱諾律師指導張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在庭審中,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稱,張某某委托的北京律師代為申請,以及機構改革門衛延遲轉交,才導致延遲超期答復。 針對本案,凱諾律師認為,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闡述,明顯是胡攪蠻纏,法律上明文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相關部門在征收過程中,未將征收信息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告,張某某依法向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但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未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答復,顯然已經侵害了張某某的合法權益。所以,張某某是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但是本案中,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收到信息公開申請收后,既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答復,也沒有對張某某進行過任何的書面答復,這顯然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顯然也是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利益。 針對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說法,凱諾律師認為,委托什么地方的律師是當事人的自由,并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此主張無事實和法律依據。至于門衛延遲轉交的行為,與張某某無關。 【訴訟結果】 經過法院審理,最終確認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信息公開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 【律師說法】 想必大家都知道,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是遇征地拆遷糾紛維權時必須要走的一步路,我們可通過申請信息公開的方式,獲得與征地拆遷相關材料,然后快速地找到征收方的違法點,從而具有針對性的對他們的違法行為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但實踐過程中,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后,相關部門不回復、超期回復的行為卻成為了我們維權之路上的一個絆腳石。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相關部門不答復、超期答復的行為,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