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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征地拆遷紅線應該怎么劃才合理?其實我們很早之前就已經說過了,征地拆遷一般最難弄的就是確定拆遷范圍了,一般情況下,劃定征收拆遷范圍均需要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不能隨意地劃,更不能為了獲取不當得利,將本不應該在拆遷范圍內的區域劃在拆遷范圍內。 而且劃定拆遷范圍,也需要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下進行。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高速公路兩側的防護距離最低為30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規定:“在公路兩側修建永久性工程設施,其建筑物邊緣與公路邊溝外緣的間距為:國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縣道不少于10米,鄉道不少于5米。” 國家重點高速公路用地兩側外各50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兩側外各30米、高速公路立交橋、匝道、收費站外側各100米范圍內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 除公路防護、養護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新建、擴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構筑物。控制區內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構筑物需要拆遷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不得遮擋公路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 其次,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四條新建村鎮、開發區、學校和貨物集散地、大型商業網點、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邊界外緣的距離應當符合下列標準,并盡可能在公路一側建設: (一)國道、省道不少于50米; (二)縣道、鄉道不少于20米。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要在公路兩側修建永久性建筑的話,一般情況下,其建筑邊緣離公路的距離,如果是鄉道的話,至少不能少于5米,省道是不能少于15米,而國道則是不能少于20米。 實踐中,如果拆遷紅線少于5米以下,也就是說,未被征收的老百姓的房屋僅僅只有一、兩米,還在公路旁邊,那從原則上來說就有可能侵害了未在拆遷范圍內的老百姓的生活。 另外,如果征收方只征收了老百姓的部分房屋,沒有將老百姓的房屋全部給征收,從原則上來說,也會有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可能。房屋本身就是一個整體,試想一下,如果只征收部分房屋,留一部分的話,那么勢必也會對房屋的整體結構造成一定的影響,肯定也就不再適合居住人了。即使被征收的部分房屋與其他房屋沒連在一起,也存在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