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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揭西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揭西府公〔2023〕6號 為解決揭西縣產業園擴園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擬對位于金和鎮和西村、河內村及塔頭鎮大豐村轄區范圍內集體土地啟動土地征收程序,具體內容如下: 一、土地征收項目:城鎮建設用地。 二、土地征收目的:擬征收土地獲得批準后全部用于揭西縣產業園擴園建設。 三、擬征收土地權屬、位置及面積: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金和鎮和西村新寨、河內村老豬場及塔頭鎮大豐村大埔墘地段(土地坐落詳見征地位置圖),面積合計約為20.4025公頃(折合約306.04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土地權屬為金和鎮和西村經濟聯合社、和西村新寨經濟合作社、和西村老寨經濟合作社、河內村經濟聯合社、河內村荖藤經濟合作社及塔頭鎮大豐村大坪埔經濟合作社等六個村經濟合作社(經濟聯合社)集體所有。 四、土地現狀調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我縣將組織有關部門,對擬征土地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的權屬、種類、數量和結構等現狀進行核查,請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配合并對調查結果進行共同確認。調查期間同步開展該項目征地行為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請廣大村民和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積極反饋意見。 根據實際測量、現狀調查和確認結果擬定具體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后,將在依法報批前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過半以上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申請召開聽證會。 五、其他事項: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揭西縣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來源: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