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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關于征地拆遷律師有話說
征地拆遷是一項超大型,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國家利益與社會利益的活動。但也正因為是一項重大且影響廣大老百姓利益的活動,所以從開始規劃到正式征收,有著很長的一段時間,而且該活動也有著極其復雜的審批手續及征收程序。 按理說,這么一項涉及國家利益及老百姓利益,且又是因公共利益開展的征收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應當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程序進行,不能損害國家利益,更不能侵害老百姓利益。可實踐過程中我們卻發現,有的征收方竟然為了盡快實現征收,通常會針對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采取一些措施,以達到最終目的。 比如我們常見到的就有將被征收人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或是“危房”,對未簽訂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實施強拆,要不然就是以威逼利誘的方式強迫被征收人交出房屋或是土地,如要是被征收人簽訂協議,可以讓其先選定安置房位置,給予其比別人比較高的搬遷費、獎勵費等。 以上行為,從無論是從法律層面來講,還是從道德方面來講都是說不過去的,這顯然是侵害廣大被征收人的權益行為,更是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所以,現如今隨著廣大老百姓法律意識的提高,許多被征收人在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也不再容忍,而是直接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想必大家都知道,無論是什么樣的案件,其維權過程也是比較復雜的,尤其是征地拆遷案件(行政訴訟),但我們老百姓也不能因此放棄維權,我們經常說,努力、堅持不一定有結果,但是不努力、不堅持就一定不會有結果,征地拆遷案件維權也是一樣,維權不一定會有好的結果,但是不維權,一直與征收方僵持不下,就一定不會對廣大被征收人有利。 因此,凱諾律師還是提倡大家在遇到征地拆遷糾紛時,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萬不可守株待兔,也不要認為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沒有用等,只要我們手里有足夠的證據,相信法官也會秉公辦理,依法審理,給老百姓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