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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拆遷爛尾十幾年時間沒有安置房可住怎么辦?
在拆遷中,許多人認為,只要與征收方商定好補償事宜,簽訂補償協議,一切就都萬事大吉了,自己只等著拿安置房,住進去就行了,其他的與他們無關。雖然話是這么說,且只要征收方能夠如約履行補償職責,按時交付安置房及鑰匙,那后續的征收工作,確實也跟被征收人沒有多大的關系。 但凡事都有例外,所以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綢繆的準備。 因為,從實踐過程中來看,征收方未按時支付補償款、交付安置房的現象是時有發生的,有的被征收人家里拆遷十幾年了,到現在也沒有住進新房的情況也不少,十多年一直租房子過日子。河北石家莊的一千兩百多名群眾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去年,有相關媒體報道,2008年xx區xx項目啟動建設,但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項目建設了沒兩年就停工了,導致項目涉及的1200多名拆遷群眾十幾年有家不能回,處于回遷無法安置、商品房全部爛尾,回遷戶過渡費無法到位的生活狀態。 隨后,拆遷戶代表通過合法途徑反映情況后,該市市長起身向十幾年有家不能回的1200多名拆遷群眾鞠躬致歉,并當場承諾3天內解決過渡費、分配安置房、加快施工進度等工作拿出方案,確保拆遷群眾順利回遷。 隨后,該市市長還指出,群眾利益無小事,新官必須理舊賬,要想盡一切辦法,以最快程序、最快速度妥善解決拆遷居民的歷史遺留問題,切實解決老百姓的合理訴求,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這樣的現象并非個例,簽訂補償協議后,征收方經常會以各種理由和借口、毀約、違約,導致被拆遷人有家不能回。 不過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本案中的拆遷項目是由開發商主導的,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的也是開發商,本案中的拆遷項目啟動于2008年,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才是在2011年起施行的。 所以,涉案拆遷項目并非是征補條例施行后才開始的拆遷行為,也就是說,本案拆遷項目是商業拆遷而非行政征收。 那么,商業拆遷中如果遇到拆遷問題,那么相關部門是否有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呢? 當然是有的。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那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在補償安置落實階段出現違法行為,比如資金出現問題導致項目爛尾、開發商違約不履行補償義務等,那么相關部門是有義務來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那么作為被拆遷人,如果拆遷方違約不履行補償協議或是跑路,遲遲回遷不了,拿不到安置房,要怎么辦呢?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 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如果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施行之前啟動的商業拆遷項目,在拆遷后,開發商未按照約定時間交付安置房,遲遲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或是如上述案件一樣,因資金短缺導致拆遷群眾無法回遷,那么被拆遷人可以第一時間以書信的方式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反映自己的情況,也可以打12345市長熱線反映問題。 2、 向法院提起訴訟 不可否認,征地拆遷問題一直以來都是老大難問題,但不管是商業拆遷,還是行政征收,如果拆遷方有侵害老百姓合法權益的行為,那么我們老百姓是有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權益的權利的。也就是說,被拆遷人可以以開發商或是行政機關為被告,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因向法院提起訴訟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所以,還是建議大家能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進行,避免浪費訴訟權。 3、積極與相關部門協商 在出現拆遷補償相關的法律問題后,一定要積極地就實際問題與相關部門協商,不要逃避,解決問題的辦法有很多,千萬不要一口咬定一個就不放,可以針對實際情況靈活應對,否則吃虧的還是自己。 總之,凱諾律師要提醒大家的是,征地拆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倘若在征地拆遷中遇到補償不合理或是拆遷方遲遲不履行補償協議等問題,我們被拆遷人當下要做的就是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材料,然后及時地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