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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土地交出去了,補償卻沒到位,申請查處,國土局卻說不存在違法征收?復議機關:重新處理土地征收中,違法征地的現(xiàn)象時有發(fā)現(xiàn),比如我們常見的就有,相關部門在沒有辦理任何征地審批手續(xù)的情況下就實際占用農(nóng)民老百姓的土地進行建設,或是在未履行任何征收程序,如沒有發(fā)布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沒有對土地現(xiàn)狀進行實地調(diào)查,沒有進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沒有就土地現(xiàn)狀調(diào)查報告與被征地農(nóng)民共同確認,未就征地相關的補償費用落實到位的情況下,便強迫農(nóng)民交出土地等等。 但是土地征收關系著被征地農(nóng)民的切身利益,也關系著國家及社會的利益,無論是站在法律層面來講,還是站在道德層面來說,相關部門都應當要在依法依規(guī)地落實征收程序、補償安置之后,才能進一步開展下面的征收工作,而且,也只有這樣,才能早日實現(xiàn)征收目的,順利推進征收工作。 可實踐中,卻偏偏就有個別征收方在土地征收中顯得比較急功近利,以各種威逼利誘的方式,試圖強迫被征地農(nóng)民先交出土地,后再進行補償安置,有的被征地農(nóng)民則會輕信相關部門的口頭承諾,在未與對方簽訂任何補償安置協(xié)議,未拿到任何補償?shù)那闆r下,就把自家的承包地交給征收方,可事后,補償卻沒有了蹤影。那么,被征地農(nóng)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怎么辦呢? 【基本案情】 林某某是四川省人,其在某市某村有一處房屋,且在該村也依法享有土地。2013年開始,市政府和鎮(zhèn)政府開始動員林某某所在內(nèi)的村民交出土地,此次用地的目的是修建安置房。隨著市政府及鎮(zhèn)政府的大力宣傳,許多村民都紛紛將自家的承包地交出了。 本以為,交出土地以后,自己可以拿到相應的補償款,但是不成想,土地交出去了,補償卻一直沒有著落。本來就以土地為生,現(xiàn)在把土地交出去了,不僅沒有拿到一分錢的補償,連糊口的地也沒有了,林某某等人是非常的懊惱。 但是,事已至此,說再多也是沒有用的。不過,好在林某某等人并沒有以一哭二鬧的方式去解決問題,而是細細地分析了自己所遇到的問題,且非常冷靜地就相關部門的這種行為進行了探討與審查。隨后,在了解的過程中,林某某發(fā)現(xiàn)了其中的問題所在,但由于自己與相關部門地位的不對等,信息的不對稱,林某某并沒有貿(mào)然地選擇維權。 林某某等人深知,其只是一介平民老百姓,單身力薄肯定是無法與他們進行抗衡的,但由于相關部門已經(jīng)嚴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林某某等人決定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決定維權后,林某某等人便開始在網(wǎng)上查找相關的專業(yè)律師來幫助自己,經(jīng)過一番查找與對比,林某某等人聯(lián)系到了凱諾律師。 在與凱諾律師溝通中,林某某等人知道了征收方的違法行為不光只有他們想到的那些,還存在其他的違法行為。 于是雙方經(jīng)過幾次面對面的溝通,林某某等人覺得凱諾律師不僅具有辦理這方面的經(jīng)驗,而且還有很高的職業(yè)素養(yǎng),于是林某某等人經(jīng)過深思熟慮,決定委托凱諾律師全權代理此案件。 【維權過程】 凱諾律師介入該案件后,為了能弄清楚此次案件的具體情況,找到相關部門更多的違法點等,便指導林某某等人向相關部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所獲取的材料,凱諾律師發(fā)現(xiàn)林某某等人所在村組的已經(jīng)獲得的征地批復中,并不包括此次安置房建設項目用地。也就是說,市政府、鎮(zhèn)政府大力宣傳,要占用農(nóng)民的土地用來建設安置房,但所建設安置房的地塊,相關部門并沒有依法向有關部門進行報批,即沒有辦理審批手續(xù),這顯然是未批先占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廣大農(nóng)民老百姓的利益。 面對市政府、鎮(zhèn)政府違法占用土地的行為,凱諾律師隨后便指導林某某等人向國土資源局郵寄了查處違法占地申請書,申請對該違法占用土地的行為進行查處。這么明顯且嚴重的違法占地行為,本以為國土資源局會依法派人核實、查處,但讓大家沒有想到的是,這種想法隨之被打破,國土資源局竟然對林某某等人的申請答復稱,該建設項目用地均為國有土地,不存在未辦理土地征收手續(xù)、破壞耕地的問題。 面對這一答復,凱諾律師與林某某等人都沒有妥協(xié),于是在凱諾律師的指導下,林某某等人又向省自然資源廳郵寄了《行政復議申請書》,請求撤銷國土資源局作出的《關于某村林某某等人申請查處違法用地的回復》,并責令其重新對涉案土地進行查處,并將查處的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告知林某某等人。 省自然資源廳認為,雖然國土資源局對林某某申請的問題進行了答復,但是其只答復了補償安置標準問題,且僅限于林某某等人的住房安置部門,并沒有對法定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及附著物等部門進行答復,同時,林某某要求查處違法征地的行為也沒有明確答復。 【復議結果】 最終,省自然資源廳撤銷了國土局作出的答復,并責令其在法定期限內(nèi)重新答復。 【律師說法】 實踐中,類似于這樣的情況非常多,但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未批先占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是侵害被征地農(nóng)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因此,大家在遇到土地征收時,如果相關部門未獲得征地批復文件,便實際占用土地,或是強迫自己交出土地,一定要及時地向上一級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倘若舉報、投訴后沒有,有關部門并沒有處理,那么,建議盡快在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