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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政土告字〔2023〕22號蘭考縣人民政府關于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蘭政土告字〔2023〕22號蘭考縣人民政府關于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蘭考縣人民政府擬征收惠安街道何寨村、劉林村、喬莊村、田莊社區,蘭陽街道城春社區、西崗頭村,三義寨鄉康寨村集體土地共計23.2734公頃,作為蘭考縣2023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設用地項目用地。現將《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宗地一:涉及蘭陽街道城春社區土地,位于東明大道以西; 宗地二:涉及蘭陽街道城春社區、西崗頭村土地,位于東明大道以西; 宗地三:涉及三義寨鄉康寨村土地,位于三孟路以東; 宗地四:涉及惠安街道劉林村、喬莊村、田莊社區、蘭陽街道西崗頭村土地,位于中州路以北; 總第五:涉及惠安街道何寨村土地,位于科技路以南。 二、征收土地現狀 擬征收惠安街道何寨村集體耕地1.6694公頃;惠安街道劉林村集體耕地0.3453公頃、其他農用地0.3914公頃;惠安街道喬莊村集體耕地3.6000公頃、其他農用地0.0358公頃;惠安街道田莊社區集體耕地0.0192公頃、其他農用地0.0448公頃;蘭陽街道城春社區集體耕地3.6324公頃、其他農用地1.5746公頃、建設用地1.0507公頃、未利用地0.0725公頃;蘭陽街道西崗頭村集體耕地1.5867公頃、其他農用地0.3240公頃;三義寨康寨村集體耕地4.1625公頃、其他農用地4.6590公頃、建設用地0.1051公頃;共計23.2734公頃。 三、征收目的 為實施蘭考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2023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加強我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擬報批蘭考縣2023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設用地項目用地。 四、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征收補償標準: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征收補償標準為87-96萬元/公頃。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按照《蘭考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制定蘭考縣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蘭政〔2016〕23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三)社會保障標準: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執行,社保標準為64.35萬元/公頃。 五、被征收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一)貨幣安置:待省政府批復后,將征地補償安置費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二)社會保障安置:蘭考縣人民政府將足額落實所需社保費用,預存入我縣指定社保賬戶,并將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安置。 六、征收范圍內多數(過半)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期(公告期30天)滿前向縣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七、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于2023年5月29日前,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所轄區街道辦事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將被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益。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28日 來源:蘭考縣人民政府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