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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戶區改造拆遷補償不合理,申請信息公開國土部卻不答復?縣政府:15日內履行自己的法定職責實踐中相關部門對被征收人的申請置之不理,或是答非所問怎么辦呢? 【基本案情】 曾某某是湖北省某市某縣人,其在當地擁有合法的房屋。2018年,曾某某所在縣進行棚戶區改造,通過相關文件,曾某某得知,其的房屋也在棚戶區改造的范圍內。房屋被征收后,曾某某想著棚戶區改造是一件好事,不僅可以讓自己的生活質量有所改善,其現在居住的環境也會進一步地得到改變。所以其本打算棚戶區改造開始后,要積極地配合征收方的工作。 但是在得知補償標準的那一剎那,曾某某開始退卻了,此次棚戶區改造的補償標準,壓根就無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倘若按照現在的補償標準對進行補償安置,那其還要倒貼,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曾某某不僅沒有與相關部門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同時也沒有進行搬遷。 曾某某在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其也沒有一味地等待,而是轉而咨詢專業律師,因為其知道征地拆遷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所以其也沒有一直拖著。隨后,曾某某從網上查找到了專門做征地拆遷案件的凱諾律所,經過與凱諾律所的律師溝通后,其大概知道了相關的法定程序,但由于案件較為復雜,于是曾某某希望能當面與凱諾律師就問題進行溝通。 雙方協商后,曾某某不遠萬里來到了北京,與凱諾律師面對面地就自己所遇到的問題進行了溝通,通過長時間的溝通,曾某某在思考后,決定委托凱諾律師全權代理此案件,于是便于當日與凱諾律師簽訂了委托代理合同,希望凱諾律師能盡快幫助自己。 【維權過程】 凱諾律師介入該案件后,第一時間前往曾某某所在地進行調查和走訪,雖然通過調查收集了一些證據材料,但由于相關部門未將重要的信息向大家公開,所以證據材料仍然有所欠缺。于是回京以后,凱諾律師馬上又指導曾某某分別向各個部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此次項目的相關文件及批復文件。 幾日后,凱諾律師陸續收到了相關部門的答復,可是已經過了法律規定的期限,凱諾律師與曾某某仍未收到國土部門的答復。面對國土部門的這種行為,凱諾律師在與曾某某溝通過后,決定指導曾某某針對國土部門的行為向縣政府申請了行政復議,請求確認國土部門不履行自己職責的行為違法,并責令其立即履行信息公開法定職責。 在具體的復議過程中,國土資源部門稱,曾某某等人所申請的信息公開材料不存在,已經無法提供,所以就未進行答復。但是凱諾律師認為,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 即便申請的信息不存在,也應當要以書面的形式告知被征收人,但是國土部門卻置之不理,很顯然,國土資源部門的行為已經嚴重違背了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 【案件結果】 最終縣政府作出決定,責令國土部門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的15日內履行信息公開法定職責。 【律師說法】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的規定,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另外,《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還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但實踐中,個別相關部門卻忽略法律法規,在遇到不予公開或是所申請的材料已經不存在的,往往不是答非所問,就是置之不理,那么這種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大家在生活中,如果遇到相關部門不予公開或是對自己所申請的材料置之不理,答非所問的情況時,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依法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