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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府公 [2023]8號揭西府公 [2023]8號 為解決城鎮建設用地需要,揭西縣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擬征收位于揭西縣五經富鎮文聯村國道G235東側集體士地0.5231公頃(折合7.85畝),全部用于揭西縣五經富鎮12萬千瓦光伏發電平價項目建設。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有關規定,依據《揭西縣人民政府地征收預公告》( 揭西府公(2023]1號)及地現狀調查結果,現將揭西縣2022度第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現狀。農用地共0.5231公頃(折合7.85畝)其中:林地0.2836公頃、草地0.0383公頃、其他農用地0.2012公頃。 二、征地補償標準(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根據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揭府公(2021] 9號)的有關規定,征收農用地補償標準為: 90萬元/公項,即6萬元/畝。 三、被征地單位征收面積。 (一)征收揭西縣五經富鎮徑背經濟聯合社集體土地,面積0.1231公頃(折合1.85畝)。 (二)收揭西縣五經富鎮陳江村經濟聯合社集體地,面積0.4000公頃(折合6.00畝)。 四、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根據《中共揭西縣委辦公室揭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揭西辦字[2022] 47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安置補助費按以上標準撥給被征地村經濟合作社(經濟聯合社),農業人員由被征地村自行安置。 六、留用地安置:具體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征收農村集體地留用地高效開發利用的通知》(粵府辦[2020]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 (粵府辦[2021] 22號《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實施省進一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揭府[2021] 3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征地補償登記事項。養殖水面、地上附著物、青苗種類、數量,按揭西縣五經富鎮人民政府及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的調查結果予以補償。 對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天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和地上附著物的產權證明等文件到揭西縣五經富鎮人民政府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九、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士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送達揭西縣自然資源局反映。 特此公告 揭西縣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來源: 揭西縣人民政府、揭西信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