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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注意了,在征地拆遷中,這樣的強拆不合法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我們看到,雖然法律法規上有明確的規定,征收方是不可以實施強拆等一系逼遷行為的,雖然,隨著法律法規不斷的完善,近幾年的強拆行為在逐漸的減少,但就當下而言,強拆仍然還是屢禁不止,時常發生在征地拆遷中,時常有被征收人向律師咨詢這樣的問題,這也導致征收方與被征收人之間的矛盾糾紛不斷的升級。 尤其是在被征收人認為補償不合理而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時候,強拆就會突然找上被征收人,比如個別征收方就會為了推進征收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周邊開始一系列的逼遷工作,我們常見的就有挖斷通行道路,強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家門外的臺階,或是以強拆違法建筑之名,對合法房屋有意無意的進行破壞,有的甚至會直接在夜間或是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強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沒有經過法定程序的強拆都是不合法的,尤其是在被征收人未拿到任何補償安置,相關部門未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情況下,強拆是妥妥的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