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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拆遷律師:城中村改造應當要如何推進呢?
關于城中村改造究竟如何推進,大家是眾說紛紜,有說只是簡單地修修補補,有的說是會全部拆除重建,但究竟如何進行,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都需要因地制宜,不能直接搞大拆大建(全部拆除城中村內的房屋),該留的一定要留下,不能說拆就給拆了,比如說年低比較久遠的古建筑等。不過,從實踐過程中來看,絕大多數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基本上都是以拆為主,以修為輔,所以,大家在遇到“城中村改造”項目時一定要格外地注意。 這里凱諾律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一般對于需要拆除重建的,必須要按照以下幾個原則進行: 1、保障老百姓提出自己意見的權利 城中村改造無論是修還是拆除重建,老百姓都有權利提出自己的意見,尤其是在拆除重建過程中,相關部門在制定好補償安置方案后,需要在村莊內進行公告至少30日,并征求老百姓的意見。如果絕大多數被征收人認為該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那么則是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向征收方提出自己的意見的,并且相關部門還需要組織大家聽證,與此同時,還要根據聽證會的情況修改補償安置方案。 2、先補償、后搬遷 城中村改造和棚戶區改造不同于其他普通的征地拆遷,城中村改造和棚戶區改造是一項民生,所以,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必須要按照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進行。也就是說,在給予了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補償后,方可實施拆除重建工作,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另外,凱諾律師也需要提醒廣大被征收人,在補償沒有給到位之前,最好別搬離房屋,即使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只要補償沒有拿到手,相關部門沒有將具體的補償安置落實到位,被征收人無論如何都不要將與自己利益息息相關的一些證照交給征收方,避免給自己造成沒必要的糾紛。 3、禁止強制拆除老百姓房屋 城中村改造是一項民生工程,所以,一般情況下都需要與老百姓商量著來,不能強迫老百姓交出房屋或是土地,甚至直接強拆村民房屋。但是實踐過程中,有地方的相關部門為了推進城中村改造進程,盡早實現改造目的,便會在老百姓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直接強制拆除老百姓的房屋,這顯然就違背了城中村改造的初衷。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如果遇到相關部門以斷水、斷電、強拆等違反法律法規的方式方法推進改造項目,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啟動法律程序,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