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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土地征收律師: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國土資源廳卻選擇性公開?自然資源部:重新作出答復
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后,如果相關部門不予公開怎么辦? 【基本案情】 蒙某某是貴州省某市某區的村民,其在當地擁有合法的房屋與土地。2017年,當地相關部門為了地方發展,建設某金融中心,決定對蒙某某的房屋及土地進行征收。一直以來,蒙某某都非常期待自己家也能被征收,也希望通過征地拆遷能提高自己家的生活質量,改善一下居住環境。但是讓其沒有想到的是,此次征地拆遷并非如其想的那般好,尤其是在看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徹底沒有了之前的期盼之心。因為,補償安置方案中的補償標準遠遠沒有其預期的那么客觀真實,蒙某某心想,如果按照征收方給出的這個補償標準對進行補償安置的話,那其的生活質量肯定又要倒退幾年,好不容易家庭經濟條件好了起來,不能因為征地拆遷又給倒回去,所以,蒙某某為了自己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便沒有同意與征收方給出的補償條件,也沒有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但是讓蒙某某沒有想到的是,其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行為,在征收方看來是影響了他們的征收工作,于是在此期間,就不停有的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找蒙某某,希望就補償事宜與蒙某某能再次協商,雖然蒙某某也選擇了與他們積極地協商,但是協商幾次后,終是一點結果也沒有。所以,為了盡快解決補償事宜,蒙某某便決定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隨后,其便啟程前往北京尋找專業的拆遷律師來幫助自己。經過一番尋找與打聽,蒙某某聯系到了凱諾律師,在與凱諾律師溝通后,蒙某某便隨即委托了凱諾律師,希望凱諾律師能盡快地幫助自己。 【復議過程】 但由于相關的征收信息不明確,所以,凱諾律師介入該案件后,第一時間指導蒙某某向相關部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希望相關部門能依法公開涉及與蒙某某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文件,包括建設用地項目呈報材料、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一書四方案、征地批復等材料。半個多月后,相關部門作出答復,但是該答復中只說公開征地批復,其余的政府信息與相關的材料,不予公開,建議向區政府及其他的相關部門申請公開。 面對相關部門的答復,凱諾律師與蒙某某早就料想到了,隨后,凱諾律師便指導蒙某某向自然資源部提起了行政復議。 針對本案件,凱諾律師認為,相關部門作為此次征地活動的履職部門,作為制定并保存蒙某某所申請事項相關材料的機關,應當要依法對蒙某某所申請的事項予以公開,可是相關部門在此過程中,卻只公開了征地批復文件,卻沒有公開其他涉及蒙某某的相關材料,并且還將自己的責任推諉給其他部門,這明顯屬于未完全履職的表現,不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 【復議結果】 最終,自然資源部經過審理,維持了相關部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的第一項,撤銷了《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中的第二項,并責令其在收到復議決定后的法定期限內,重新對蒙某某的申請作出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