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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為了查明此案,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是一波三折 法院:判決違法
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要求,土地征收必須要在陽光下進行,依法保障被征地農民在征地拆遷中的各項權益,不得在未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未給予被征地農民、合理公平補償的情況下就實際占用土地。 然而實踐過程中,很多土地征收項目卻直接忽視法律法規,不僅不在征收范圍內張貼土地征收預公告、補償安置方案等文件,告知大家相關的征收信息,而且最主要的是,也不向可以審批土地征收的相關部門進行報批,直接就占用農民老百姓的土地在上面建設,最重要的是,在占用土地之前,被征地農民是沒有拿到一分錢的補償。土地征收沒有將征收范圍、補償標準等事項告知大家已經是屬于程序違法了,加之沒有向有關部門進行報批,直接占用土地,那這明顯就屬于嚴重的非法占地行為,嚴重侵害了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基本案情】 李某是江西省人,其在該省某市某村擁有合法的承包地,平常也主要是以耕種為生。但是在2017年,其承包的土地被相關人員以搞xx建設為由進行了嚴重的破壞,同時在承包地周邊也圍上了圍擋。相關人員的這一波操作,讓李某非常的震驚,其針對這一事情,李某是仔細的想了一遍,其既沒有聽說過誰要占用自家承包地,也沒有聽說過政府要征收其的承包地,更沒有在村莊內看見過相關的土地征收文件,現在其的承包地莫名其妙的就被相關人員給破壞了,這其中的事情顯然是不簡單的。因此,李某為了弄清楚到底是誰將自家的承包地弄成這樣的,便決定尋找一位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希望律師可以回答自己的困惑,解決自己現在遭遇的這種情況。 經過一番查詢與對比,李某最終決定聯系凱諾律師,在與凱諾律師取得聯系后,凱諾律師非常耐心地解答了李某的問題,同時,也針對李某的情況,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幾日后,李某覺得凱諾律師說的有道理,法律是會幫助每一位弱勢群體的,最終,其便決定委托凱諾就自己的問題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 【訴訟過程】 由于相關部門在此次土地征收中并沒有發布具體的征收信息,所以,凱諾律師在介入該案件后,第一時間便決定指導李某向當地的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請求住建局公開李某土地所屬地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相關的文件。 可是讓大家沒有想到的是,住建局在收到李某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竟然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依法對李某所申請的事項進行答復。針對住建局的行為,凱諾律師認為,這顯然是不合法的,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申請人向相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部門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要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也應當要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舊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規定的是15個工作日)。可是,本案中,住建局直至法定期限屆滿都沒有對李某進行答復。所以,凱諾律師為了更好的幫助到李某,找到相關部門違法的證據,決定直接指導李某針對住建局的不作為向縣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可不曾想,縣政府竟然對李某的行政復議申請既視而不見,也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的形式作出任何的復議決定。針對縣政府的違法行為,李某在凱諾律師的安慰與指導下,決定針對縣政府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確認縣政府在法定期限內未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 在庭審過程中,縣政府辯稱,其所做的行政復議程序并沒有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且其所作的行政復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針對本案,凱諾律師卻認為,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復議的期限是60日,縣政府在17年6月18日簽收了李某寄的行政復議申請后,直至8月13日才對李某的申請予以受理,期間未對李某送達任何延期受理的通知,而復議決定書也是在17年8月28日才予以作出,這顯然是已經超出了我國法律規定的期限。 【訴訟結果】 經過法院審理,最終判決確認縣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內對李某的行政復議申請作出復議決定的行為違法。 【律師說法】 土地征收必須要依法告知大家具體的征收事項,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參與權、知情權等權益,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等。實踐中,如果發現征收方沒有依法保障自己的知情權,違反法律法規非法占用土地等,那么,建議被征地農民可以在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后,依法向上一級有關部門投訴、舉報,要求他們查處違法征地的行為,如果投訴、舉報后,沒有結果,或是相關部門以各種理由就是不給處理,建議被征收人盡快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等程序,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