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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合法建筑和違法建筑的強制拆除程序是什么?在征地拆遷或是違法建設行為整治活動中,無論是強制拆除合法房屋,還是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我國法律法規上對此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老百姓的房屋任何人、任何單位都無權直接拆除,必須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進行。 對于合法建筑,在征地拆遷中,相關部門必須要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待人民法院就相關部門提交的材料審查以后,方可按照人民法院作出的強制執行裁定書,強制拆除房屋,對于沒有證件的無證房屋,必須要在征收之前先進行調查、認定,如果調查后,房屋是因歷史遺留問題等非被征收人自己原因造成的,那么一般情況下,則不宜認定為違法建筑,在拆遷時也需要給予合理、公平的補償。 倘若確實是違法建筑的話,那么,則需要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倘若當事人沒有履行,則需要根據《行政強制法》中的規定,對當事人事先進行催告,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記錄、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才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但實踐中,有的相關部門在處理這方面的問題時,往往會使用簡單粗暴的方式方法,即在未履行任何程序的情況下,直接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強制拆除了被征收人的房屋,這顯然是不符合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顯然是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益,尤其是當房屋在征地拆遷范圍內時。因此,廣大被征收人在遇到征地拆遷時,一定要提防征收方的這波操作,避免讓自己吃虧,在遇到這種情況時,建議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確認他們的強拆行為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