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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2023年土地征收中,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你害怕了嗎?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是集體土地征收中特別常見的一份文件,一般情況下,被征收人收到此文件通常是在其與相關部門未就補償事宜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即被征收人認為補償不合理,而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極個別征收方便會為了在預期內完成征收項目,從而針對未在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或是針對收到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后,仍無動于衷的被征收人作出此份文件。 從實踐過程中來看,被征收人收到相關部門作出的責令交出土地決定,那說明征收方已經對其下達了最后“通牒”。也就是說,如果廣大被征收人在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或是在收到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后,沒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的話,那么,此時廣大被征收人就會面臨著以下幾種情況 一、土地被強行占用 收到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后,如果廣大被征地農民認為該文件不重要,認為這一份文件只是相關部門用來嚇唬自己的,并不會對其自己的合法權益產權影響的話,那么,被征收人就大錯特錯了。事實上,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對被征收人來說非常的重要,該文件不僅從收到那一刻起就已經對被征收人權益產生了巨大影響不說,最主要的是,一旦收到該文件,那則意味著自家房屋或是承包地要不保了,要么房屋被相關部門強制拆除,要么耕地上的青苗等其他附著物、附屬物被強制清除。 也就是說,征收方針對被征收人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后,倘若被征收人拒不履行的話,那么相關部門很有可能就會強制占用土地,或是強制拆除房屋,在未經過法院的允許下,直接占用該土地并進行建設。 二、進行逼遷 收到該責令交出土地決后,那么,極個別的征收方可能還會為了盡快拿到土地,對被征收人采取各種逼遷(雖然,對被征收人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其額外的用意也是逼遷),比如說斷水、斷電,阻斷道路,這些也都是征收方慣用的逼遷手段,另外還有就是大半夜的騷擾被征收人,上被征收人家里強迫其交出土地,甚至強制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等等。 三、被法院強拆 另外,這里凱諾律師還要告訴大家一點,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是對被征收人的最后“通牒”,在收到該文件以后,倘若被征收人不針對它采取相應措施的話,即不在60天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是不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話,那么,征收方就會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旦法院對征收方提交的材料審查通過,作出準予強制執行的話,那對被征收人來說就猶如晴天霹靂。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一旦房屋或是土地被法院強制執行,那么對于被征收人以后維權可能就會有或大或小的影響。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相關部門一旦針對自己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一定要對該文件引起重視,千萬不可忽視它,避免因自己的疏忽,給自己造成沒必要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