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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合法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并強拆 法院:街道辦事處強拆行為違法以拆違促拆遷在征地拆遷中并不少見,在律師辦案的過程中,或是律師接到的咨詢中,有很多被征收人的情況或是咨詢律師說,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不合理,其拒絕了與相關部門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但是后來,相關部門為了盡快拿到土地,竟然將自己依法辦理了審批手續的合法房屋給認定為違法建筑了,并且還針對自己作出了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要求自己在決定書中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否則就強拆。 不過,從實踐過程中來看,相關部門下發這一份文件之后,幾乎不會等到救濟期限屆滿,會很快依據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通知書強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那么,實踐中,廣大被征收人要是遇到自己的合法房屋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筑且強拆時,應當要怎么辦呢?下面我們以凱諾律師辦過的相關案例來告訴大家 【基本案情】 周某是浙江省寧波市某區的村民,其在該村有兩處房屋,其中一處建筑面積為62平方米,是周某通過合法手續向其弟購買所得,另外一處是周某通過向相關部門申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建造的房屋。一直以來,其所擁有的兩處房屋都安然無恙,也沒有相關部門說是其的房屋是違法建筑,并沒有針對房屋作出什么行政處罰等。 但是后來當地相關部門啟動了相應的征地拆遷工作,而周某的兩處房屋也正好在征地拆遷范圍內,本以為通過征地拆遷,其可以改變一下居住環境,改善一下生活質量,但是讓周某沒有想到的是,此次征收補償標準甚低,倘若按照現在的補償標準對自己進行補償的話,這顯然是對自己不公平的,所以,周某便沒有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同時也沒有搬遷。 可讓周某沒有想到的是,其的行為竟然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為了盡快拿到土地,實現土地征收目的,相關部門便將周某的說成是違法建筑,針對相關部門的這一行為,周某很是納悶,自己住的好端端的房屋怎么說是違法建筑就是違法建筑了,就在自己還沒有弄清楚來龍去脈及啟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街道辦事處以拆遷清零工作為由,將周某的兩處合法房屋都給拆除。 針對這種情況,周某是非常的無奈,但其在此刻也無能為力。不過,其也沒有自甘墮落,在房屋被強拆后,其深知憑自己的力量是無法與他們對抗的,于是周某便決定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經過幾番查找與對比以后,周某便與凱諾律師取得了聯系,經過凱諾律師的一番解答,周某便知道了其中的緣由。隨后,其便直接委托了凱諾律師,希望凱諾律師全權代理本案。 【訴訟過程】 凱諾律師在介入該案件后,又針對周某提供的相關材料及收集到的新證據,重新對整個案件進行了分析,并且專門針對周某的情況制定了一套維權方案,最終該維權方案獲得了周某的同意。隨后,凱諾律師便指導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在庭審過程中,針對街道辦事處的行為,凱諾律師認為,在周某對評估單中的價格有異議,未同意搬遷的情況下,街道辦事處自行強加上周某愿意先拆除房屋后確認補償的意愿,很明顯違背了周某真實的意思表示。另外,對于街道辦事處在未依照法律法規對周某的房屋進行調查、認定,未告知周某相關的聽證、陳述及申辯等權利,且沒有證據來證明周某的房屋是違法建筑的情況下,將周某的房屋直接認定為違法建筑并予以拆除,這顯然是不合法的,顯然侵害了周某的知情權和財產權益。 綜合本案來講,街道辦事處未嚴格遵照征收程序,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未申請人民法院進行裁決即對周某的房屋作出了強制執行決定行為,超越了法定職權。 【訴訟結果】 最終,法院采納了凱諾律師的代理意見,判決確認了街道辦事處對周某房屋實施強制拆除的行為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