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專業拆遷律師:對違法建筑應怎么拆?根據《行政處罰法》中的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 另外再根據《行政強制法》中的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實踐中,倘若相關部門在未履行任何前置程序的情況下,便將被征收人的房屋給直接拆除,顯然對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重大侵害。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實踐征收中,一旦遇到相關部門在未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將自己的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且強制拆除了,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地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強拆現場的照片、錄像,強拆后的房屋現狀照片、錄像等,然后盡快撥打110報警,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