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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征補公告〔2023〕56號高征補公告〔2023〕56號 根據高唐縣人民政府決定,為公共利益需要,擬征收三殿廟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高唐縣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匯鑫街道等部門,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三殿廟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擬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三殿廟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土地位于匯鑫街道三殿廟村,匯鑫路以東,G514以南,具體位置與范圍以現場勘測定界為準。總面積0.4403公頃,其中:農用地0.4403公頃(水澆地0.4326公頃,農村道路0.0077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高唐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二級區片,補償標準為99萬元/公頃。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29號)的規定執行。 擬征收土地如涉及農村住宅、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按照高唐縣人民政府指定的相關拆遷單位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 四、安置意見 經與三殿廟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到三殿廟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后,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在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社會保障補貼9.9068萬元。由高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三殿廟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研究制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發布結束后5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為準。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結束前書面向高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聽證申請書送至高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來源:全國征地信息共享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