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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征地拆遷律師:要是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怎么辦?在土地征收或是房屋征收中,如果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怎么辦?認為補償安置方案中的補償標準非常不合理怎么辦?有以下幾種辦法 1、申請聽證 對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時,我們可在相關部門發布補償安置方案之日起的30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相關部門提出自己的意見。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握好這個時間點,一旦過了,那么相關部門可能就會認為你對補償安置方案沒有異議,從而以補償安置方案中規定的標準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當然了,也需要大家積極主動一點,對于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最好是不要將希望全部寄托在別人的身上,只有自己主動,那么才有機會將事情有所反轉。 不過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提出書面申請的時候必須要載明相關的信息,言簡意賅地表達出自己的意見,要求他們舉行聽證會。對于相關部門主動召開的聽證會的,一般在舉行聽證會的7日之前,相關部門要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當事人。書面通知應載明以下內容:(1)當事人、利害人名稱或者姓名;(2)聽證主要事項;(3)聽證會的時間、地點。 2、申請行政復議 申請聽證會后,如果相關部門并沒有對補償安置方案進行修改,那么,建議被征收人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不過,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的時候,大家最好是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進行,避免浪費掉自己的救濟權。 因為,我們申請行政復議的部門不光只是自然資源部,事實上,從《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中我們可以看到,自然資源部只是補償安置方案的擬定部門,并非批準部門,我們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征收補償方案的批準,而非征收補償方案公告的制作。所以,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只能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3、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后,如果有關部門維持了相關部門的作出行為,或是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過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我們從申請行政復議之前就需要對整個案件先進行分析與研討,不能直接就以某個部門為被申請人就提起行政復議或是行政訴訟,這對自己打贏案件是有很大的弊端,要想案件有一個比較滿意的結果,就必須要對案件進行分析,然后具有針對性的,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最好是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是我們被征收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因此,我們必須要認真對待,萬不可因自己的主觀意識,擾亂維權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