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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在征地拆遷中,哪些文件對被征收人是比較重要的?
哪些文件對被征收人來說才是非常重要的呢?下面我們就以國有土地征收為例,結合律師辦案的情況來告訴大家 一、房屋征收決定 房屋征收決定是國有土地征收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也是審查征收程序是否合法的最主要的一份文件。一般情況下,做出這一份文件之后,那說明征收方已經可以正式啟動具體的征收工作了。不過,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之前,也就是相關部門還沒有在征收范圍內將征收決定公告之前,其必須要先履行征收前置程序,包括擬定補償安置方案,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房屋進行調查、認定,嚴格落實征收補償費用等。 實踐中,倘若征收方在確定征收范圍后就馬上作出了征收決定,征收前程序一步也沒有履行,就實際占用了被征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那么該征收程序肯定是不合法的。只要征收程序不合法,那么,補償標準的合理性肯定也是有待商榷的。所以說,房屋征收決定是一份對被征收人來說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一旦相關部門未將征收工作履行到位,那么,相信我們日后得到的補償肯定也是不合理的,此時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針對房屋征收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或是確認該征收決定違法。 二、征收補償決定 征收補償決定我們前面已經有提到過,一旦被征收人對補償不滿意,認為補償標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時,很多被征收人都會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不過,可能許多被征收人不會想到,自己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征收方會出哪些招數來對付自己,強迫自己盡快搬遷。 從實踐過程中來看,一旦被征收人拒絕搬遷,拒絕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話,征收方往往會采取各種招數試圖讓被征收人自己乖乖地交出土地,比如我們常見的就有對未在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作出補償決定。事實上,作出補償決定是征收方對被征收人下達的最后“通牒”,一旦被征收人對該補償決定引不起重視,認為它不重要,對自己的權益不會產生任何的利益影響,沒有在法定期限內針對該份文件啟動相應的法律程序的話,那么征收方則會依據該份文件直接強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以此行為來達到最終的征收目的。 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在征地拆遷中,對征收方下發的補償決定一定要重視起來,一旦收到它,馬上就要提高警惕,因為實踐中很多征收方在作出補償決定以后,可能都等不到法定期限屆滿就會強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所以,被征收人只要見到它,就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針對補償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或確認違法,阻止征收方想要拆除我們房屋的沖動。 三、房屋評估報告 另外,房屋評估報告也是對被征收人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因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最終是多少,則是由評估機構來評估確定的。所以,廣大被征收人在評估階段一定要積極地參與,并且對評估細節也要引起重視,對于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包括分戶評估報告更要認真對待。一旦發現評估報告不合理,評估報告未經法定程序依法送達等,那么,我們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比如,若對評估報告結果不滿意,我們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的10日內向房地產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要是對復核結果不滿意,我們可以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的10日內向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倘若對鑒定結果仍然不滿意,那么此時個別征收方就會對被征收人作出補償決定,作為被征收人時此則應馬上針對補償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爭取合理的補償。 當然了,被征收人也沒必要等到非得征收方作出補償決定才起訴訟,事實上,遇到征地拆遷糾紛時,越早啟動法律程序對被征收人來說是越有利的。所以,凱諾律師建議大家,無論遇到什么的法律問題,都應當要盡快地采取法律措施,萬不可一味地拖延,否則就有可能會出現對自己不利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