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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遷律師:房屋評估應該如何進行?
征地拆遷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相關部門在啟動具體的征收工作之前,應當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在被征收人對補償安置方案不滿意,認為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組織大家聽證,并根據聽證會的情況修改補償安置方案?蓪嵺`中,個別的征收方卻會以各種理由或是借口剝奪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這一權利。 另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相關部門需要組織人員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進行評估,評估需要經過實地查勘的方式完成,可是實踐過程中,有的評估機構卻并不會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依法評估,比如凱諾律師之前代理的齊齊哈爾市的案件就是這種情況,評估機構在未進行任何實地勘查的情況下,便針對被征收房屋進行了評估,而且,本案所采取的評估方法對被征收人而言也是非常不利的,不僅如此,評估機構在出具評估報告后,房屋征收部門并沒有及時公示。 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后,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間,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安排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對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進行現場說明解釋。存在錯誤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修正,等到評估結果公示期滿后,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評估報告上應有評估師的簽訂以及評估機構的公章。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評估環節是最為關鍵的,在遇上征地拆遷以后,一旦發現評估環節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一定要對此重視,一定要馬上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