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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征收律師:這兩種房屋拆遷時可能會沒有補償房屋被征收人之后,征收方通常都需要結合被征收房屋實際的情況,依據《土地管理法》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給予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權人)合理、公平的補償。但前提是被征收房屋必須是合法建筑。 所謂的合法建筑一般來講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了相關的審批手續,而且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建設的房屋在拆遷時才會有相應的補償。如果是以下兩種情況下所建的房屋,那么在拆遷時可能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且不予補償。 第一種,征收范圍確定后建的房屋 一般情況下,如果征收方在征收范圍內發布了征收土地預公告,確定了征地拆遷范圍,那么被征收人就不能在土地上進行任何行為了。 根據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的規定,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標準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收的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不僅如此,在地方法律法規上也有著明確的規定,比如《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自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突擊栽種的樹木、青苗和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補償。” 從上述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凡是在征收范圍確定后建設、擴建、翻建的房屋或是在土地上種植各種果樹等青苗的,在征收時一律會不予補償。所以,凱諾律師提醒大家,一旦征收方發布了征收土地預公告,千萬不要為了獲得更多的補償違反法律法規搶建、擴建等,否則只會得不償失。 第二種,違反法律規定所建的房屋 這種情況在實踐過程中其實是非常常見的,因為審批過程比較的慢,所以許多老百姓或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趕工程序往往會在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就占用土地建設房屋。但是當這類房屋一旦遇上拆遷,那么很有可能會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筑且不予補償。 所謂的違法建筑就是指沒有辦理相關的建設規劃許可證等手續而建造的房屋,即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及《城鄉規劃法》等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中的規定的房屋。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根據《城鄉規劃法》中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建設房屋之前一定要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建設規劃許可證等,不要在征收范圍內搶建、擴建、搶栽、搶種等,否則不僅在拆遷時會沒有補償,而且還可能面臨著房屋被拆被處罰的局面。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