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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業拆遷糾紛律師:相關部門一邊同意建工廠,一邊又查處?法院:違法【基本案情】 2006年,相關部門為了解決工業重金屬污染問題,早日實現“摘帽”,于是便決定建設電鍍工業園區,計劃將現有從事金屬表面處理的分散小企業集中在當地精飾整合區統一管理,統一治理污染。俞某某經營的相關工具廠也在此次相關部門治理的范圍內。 2007年,俞某某通過公開競拍程序取得了土地,并且按照當地相關部門的要求,在三個月內建成了工廠,并在五個月內開始投產使用,最主要的是,該工廠通過了建設工程竣工收備案,拿到了房產證、土地證。然而讓俞某某沒有想到的是,工廠建成沒多長時間,相關部門又以該整合區未進行環評,未達到整治要求為由進行查處,導致俞某某的工具廠不得不面臨停產的境地。 一邊是停產停業帶來的損失,一邊是不給自己說法的相關部門,這讓俞某某很是無語,但其也不能就此認命,其覺得自己通過合法手續取得了土地證、房屋證,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建設了工廠,現在相關部門說查處就查處,對自己很是不公平。 針對相關部門的這一波操作,于是俞某某便決定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由于自己不懂法,對這方面的知識了解的又少之又少,所以其深以自己這點水平是無法與對方抗衡的,所以,在深思熟慮之后,俞某某決定找一個專門做行政訴訟、企業環保查處等這方面的律師來幫助自己,經過一番查找與對比,其最終聯系了凱諾律師,在與凱諾律師簡單地電話溝通后,俞某某大致了解了這其中存在的問題,但由于涉及問題比較復雜,所以凱諾律師建議俞某某能來律所當面溝通,幾日后,俞某某拿著少有的材料找了凱諾律所,并與凱諾律師就自己現在的問題進行了詳細地光通。 經過一番溝通,俞某某對凱諾律師是非常的滿意,其認為,凱諾律師不僅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具備比較全面的專業知識,而且還具有非常讓人敬佩的職業素養,最終俞某某委托了凱諾律師,希望凱諾律師能幫助自己打贏這場戰爭。 【辦案經過】 凱諾律師在介入該案件后,為了能更好地幫助俞某某,讓其的問題能盡快得到解決,在與俞某某討論過后,決定先指導俞某某向有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公開相關部門審批中的相關材料。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獲得的材料,凱諾律師發現了諸多違法點。 針對相關部門的這些違法行為,凱諾律師又對本案進行了分析與研究,并制定了詳細的維權計劃,該維權計劃在取得俞某某的同意后,凱諾律師隨即便指導俞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確認相關部門批準將精飾整合區一期國有土地使用權準予出讓的行政行為違法。 針對本案凱諾律師認為,2007年,當地國土資源局向相關部門呈報建設用地審查意見表,審查意見載明,出讓地塊坐落在某村,用地總面積xx平方米,屬該市2007年計劃指標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征用范圍,根據規劃設計條件,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擬以拍賣方式公開出讓,但相關部門在出讓過程中,并沒有對該地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表明精飾整合區應當符合的規劃就批準,直至2013年,相關部門才將出讓土地由二類工業用地調整到三類工業用地,因此,當地相關部門的批準存在違法行為。 【案件結果】 最終,法院采納了凱諾律師的代理意見,判決相關部門批準拍賣出讓xx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政行為違法。 【律師說法】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第六條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出讓年度計劃,會同城市規劃等有關部門共同擬訂擬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地塊的出讓方案,報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前款規定的出讓方案應當包括出讓地塊的空間范圍、用途、年限、出讓方式、時間和其他條件等。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環境整治等相關的活動中,一旦遇到相關部門侵害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