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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yè)拆遷律師:相關部門應該在什么時間答復被征收人所申請公開的事項? 北京專業(yè)拆遷律師:相關部門應該在什么時間答復被征收人所申請公開的事項? 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三條,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jī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另外,凱諾律師主要要強調(diào)的一點是,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的信息應當是相關部門主動公開的,實踐中,倘若相關部門沒有依法公開,或是申請信息公開時,相關部門又沒有依法進行答復,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盡快地向有關部門提起行政復議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被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