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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答記者問《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答記者問 蘭州市發布《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市住建局負責同志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什么是房票安置? 市住建局:房票安置是指在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中,區(縣)房屋征收部門根據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政策,以被征收人自愿選擇為前提,將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價值等補償資金核算后,以房票形式核發給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購買房源超市中的商品房的市場化安置方式,是貨幣補償的一種補充方式。 記者:為什么要出臺《實施辦法》? 市住建局:2021年6月,我市印發《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蘭政發〔2021〕26號),規定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用于房屋產權調換的房源不足和安置房建設周期較長,造成一部分被征遷群眾逾期在外過渡,影響被征遷群眾切身利益。推行房票安置制度,可以增加被征收人自主選擇權,增加安置渠道,降低過渡費用,為被征收人從房屋所在地段到套型提供多元化選擇空間,減輕籌集和建設安置房源及發放臨時安置費的壓力,有效解決征收安置問題,有利于推進房屋征收和項目建設。我們在學習借鑒其他城市房票安置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我市房屋征收政策和征收工作實際,征求了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相關職能部門和房地產估價機構意見,并征求了公眾意見,制定出臺了《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試行)》。 記者:實行房票安置后,是否還能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 市住建局:可以。在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選擇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房票安置其中任意一種安置方式。 記者:房票由哪個部門核發? 市住建局: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并搬遷交付房屋的,由區(縣)房屋征收部門核發房票,享受房票安置獎勵及提前搬遷的獎金。如果超過期限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也可以核發房票,但不享受房票安置獎勵及提前搬遷的獎金。 記者:房票票面價值如何核算? 市住建局:房票票面價值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附屬物(構筑物)價值、被征收房屋裝飾裝修價值、獎金、補助、房票安置獎勵。臨時安置費、搬遷費兩項費用可以由被征收人自愿選擇是否計入房票票面金額,如果選擇不計入房票票面金額,則由區(縣)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直接發放。 記者:房票安置獎勵如何規定? 市住建局: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并搬遷交付房屋,住宅房屋選擇房票安置的,給予不高于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30%的房票安置獎勵,具體獎勵額度由區(縣)人民政府根據項目實際在征收補償方案中確定。另外,選擇房票安置的,再給予一次性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記者:房票安置獎勵由誰享有? 市住建局:房票持有人(被征收人、房票受讓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內購買房源超市的商品房,享受房票安置獎勵。 記者:房票如何轉讓? 市住建局:被征收人可將房票轉讓給第三人使用,即房票受讓人。房票受讓人使用房票限定為本人。已轉讓的房票,不得再次轉讓。房票轉讓應在核發房票的區(縣)房屋征收部門辦理轉讓手續。辦理房票轉讓手續時,轉讓雙方須對房票購房、房票兌付現金或轉貨幣補償安置時需要扣除房票安置獎勵等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約定。 記者:房票如何使用? 市住建局:房票持有人購買商品房時,將房票交予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房票持有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房票上對購房人、房屋坐落、實際使用房票票面金額、房地產開發企業收款賬戶等信息進行簽注,共同簽名簽章。接受房票購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核發房票的區(縣)房屋征收部門申請購房結算兌付資金。 記者:使用房票購買房源超市商品房有哪些優惠措施? 市住建局:優化措施主要有:一是價格優惠。參與房票安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自愿參與原則公開進行征集后進入房源超市,并對所提供房源的樓盤位置、商品房備案價格、購房優惠幅度、交付日期等作出承諾并向社會公示。 二是稅收優惠。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且重新購買商品房,成交價格不超過房票票面金額部分免征契稅,超出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三是金融支持。房票票面金額不足以支付購房款部分,由房票持有人支付,房票持有人可申請商業銀行貸款;房票持有人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并符合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條件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和貸款,單身繳存職工公積金貸款可享受最高額度60萬元,已婚繳存職工可享受最高額度70萬元;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兩孩或以上的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提高20%。 四是子女入學。選擇房票安置方式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憑補償安置協議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新購商品房片區內辦理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或者在房屋被征收后六年內,戶籍沒有遷移的,其子女也可以在原被征收房屋片區內辦理義務教育階段入學。 記者:房源超市如何建立? 市住建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房票房源超市。進入房源超市的房屋,應當是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現房或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并在六個月內可交付的期房,期房交付時應當為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 記者:房票如何結算? 市住建局:主要有兩種情形下的結算:一是購房結算。房票持有人交予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房票,應當按其票面金額視作房票持有人支付的等額現金。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手續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憑房票、《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等向區(縣)房屋征收部門申請購房款結算。 房票持有人購買期房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兌付房票使用面值50%的款項,商品房交付后兌付房票使用面值50%的款項。 房票持有人購買現房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并交付商品房后,兌付房票使用面值100%的款項。 未解除預售資金監管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房票兌付的資金及個人支付的購房資金進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房票持有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內已使用且使用金額超過房票面值85%(含85%)的,房票票面余額可兌換成等額現金;已使用但未超過房票面值85%的,房票票面余額按照未使用的比例,扣除相應房票安置獎勵后,按照貨幣補償方式,向房票持有人結算票面余額。 二是未購房結算。房票持有人未使用房票購房的,按照貨幣補償方式進行補償安置。房票持有人憑房票、補償安置協議及本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向區(縣)房屋征收部門申請重新簽訂貨幣補償安置協議,原補償安置協議、房票由區(縣)房屋征收部門收回。 記者:逾期未安置項目如何使用房票? 市住建局:已經發布征收公告并簽訂產權調換補償安置協議,但超過約定臨時安置過渡期限未交付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經與被征收人協商一致,可變更選擇房票安置。征收當事人將原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產權調換金額結算完畢后,區(縣)房屋征收部門按用于產權調換房屋類似房地產在變更時點的評估價值計算房票面值,與被征收人簽訂變更補償安置協議,由區(縣)房屋征收部門出具房票安置。房票面值為用于產權調換房屋類似房地產在變更時點的評估價值,不再重復給予補助、獎金和房票安置獎勵。 記者:房票使用期限? 市住建局:房票使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至《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止,最長不超過12個月。 記者:《實施辦法》施行前的項目能否使用房票? 市住建局:《實施辦法》實施前已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項目,仍按原征收補償方案規定執行。 來源:蘭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