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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業拆遷律師:房屋被違法拆除可以申請賠償嗎?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被征收人與征收方在簽約期限內就補償事宜沒有協商成功且達成補償安置協議時,征收方需要依照補償安置方案針對被征收人先作出補償安置決定,倘若被征收人在收到補償決定后沒有搬遷或是簽訂協議,也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啟動相應的法律程序,那么征收方可以在救濟期限屆滿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獲得法院允許,即拿到法院作出的強制執行裁定書后,方可實施強制拆除行為。 然而實踐過程中,絕大多數征收方在作出送達補償決定之后,在救濟期限還沒有屆滿的情況下,便直接強制拆除了被征收人的房屋,有的甚至連最基本的征收決定程序都沒有履行,便為了盡快完成征收工作,徑行拆除了被征收人房屋。 針對征收方的這種行為,被征收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之訴,等拿到強拆違法判決書后,則可以依據生效的判決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國家賠償,如果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或是賠償標準不合理,建議被征收人盡快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