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企業拆遷律師: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空地、院落拆遷時有沒有補償?“我們家的院子怎么沒有補償,院子是我們合法使用的,怎么在拆遷后,只有房屋的補償,征收方卻拒絕給予我們院子的補償”“院子不在補償安置的范圍內,沒有院子的補償” 想必大家都知道,農村房屋都帶有一個或大或小的院子,這是農村的一個重要特點。近幾年,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現在的農村可謂是天翻地覆,不僅整體結構改變很大,農村整體風貌也有很大的改善。只不過,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農村房屋或是集體土地被征收了,但這也是大勢所趨。 事實上,無論是土地征收還是房屋征收對老百姓來說都是有好處的,通過征收不僅可以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質量,提高居住環境之外,還可以通過征收提高地方經濟,提高城市面貌,促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等。然而,在具體征收過程中,有不少被征收人卻遇到了這樣一種情況,就是房屋被拆遷以后,征收方卻拒絕將院子納入在補償范圍內。 近日,山東省的林某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其在山東濟南有一處宅基地,2021年,當地因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決定征收其所在村部分農民老百姓的宅基地,可是在補償安置過程中,林某得知,所有的院落均不予補償,面對相關部門的這種行為,其沒有與相關部門就補償事宜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在林某看來,院子是農村房屋的組成部分,更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當初院子也在審批的范圍內,為何現在遇上拆遷了卻不給予院子的補償。 那么,農村房屋遇上拆遷后,院落是否有補償呢? 在說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土地征收中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都有哪些吧!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相關部門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農民土地時,需要給予被征地農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農村村民住宅費、社會保障費等。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是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來確定,青苗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則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由相關部門制定。 涉及農村村民住宅的,一般情況下則需要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不過這里凱諾律師想讓大家注意的是,涉及農村村民住宅的,一般房屋本身的補償和宅基地的補償是分開補償的,不能混在一起進行補償,如果混在一起,那這其中有很大的貓膩,很有可能是征收方為了降低征收成本從而采取的一種“手段”。所以,在當自家房屋被征收以后,一定要注意這個補償細節。 另外,從《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來看,院落究竟有沒有補償法律法規上并沒有予以明確,也正因為法律法規中沒有就院落、空地有沒有補償予以明確,所以,這也導致征收方以此來降低被征收人的補償,而且還成了征收方不就院落進行補償的依據。 不過,凱諾律師想要在這里說明的是,雖然法律法規上并沒有對空地、院落是否有補償給出明確的規定,但這也不能作為征收方對被征收人不予這部分補償的法律依據。從實踐過程中來看,雖然土地使用權證及房產證中并沒有登記空地、院落的面積,但如我們前面所說,院子是房屋的組成部分,其與房屋自然也是分不開的。因此,在遇到拆遷以后,自然也需要對院落、空地進行補償,不予補償則是說不過去的,尤其是當農村房屋所占用土地已經在征收之前被納入在城市規劃區的內房屋來說。 一旦房屋所占用的土地被納入在城市規劃區內,不僅房屋的補償要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進行之外,而且這院落、空地的補償一般情況下,同樣也需要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來進行。 此時,可能會有很多老百姓對此產生一個疑問,集體土地上的空地、院落倘若有補償,那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如果同樣附帶著一個小院那是否也應該要有補償呢? 答案是肯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就對此進行過如下的答復:“對土地公有制之前,通過購買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轉為國有后迄今仍繼續使用的,未經確權登記,亦應確定現使用者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中,應將當事人合法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空地面積納入評估范圍,按照征收時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一并予以征收補償。” 也就是說,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如果有一個小院子,那評估機構在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也應當要將該院子納入在評估的范圍內,與被征收房屋一并評估補償。如果征收方以該土地面積不在登記的范圍內,不屬于補償范圍等理由拒絕支付這部分補償,那么,被征收人可以依據上述這一條答復,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主張這部分補償。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說的是,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還是國有土地征收,都需要切實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拆遷補償很低,且該補償的均沒有予以補償,作為被征收人,一定要馬上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啟動相應的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