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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房屋拆遷律師:在征地拆遷中,被征收人怎么取證?房屋征收過程中,征收方違法強拆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從實踐中來看,許多強拆都發生在被征收人不注意或是被征收人不在家的情況下,這樣一來,被征收人就很難搜集到強拆現場的證據,或是其他強有力的證據了,那么也因此就會導致以后維權比較的困難,比如因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強拆主體是誰,應該要告誰或者是因拆遷方的強拆究竟給自己造成了多少的損失等。 俗話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沒有證據就是再好的律師也是徒勞,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因此,對于被征收人來說取證是非常重要的,即使房屋被拆遷方違法拆除了,但只要我們有足夠的證據,那么我們就能很快確認強拆主體,知道自己損失了多少,可以少走很多彎路。那么既然“證據”如此重要,被征收人應當要如何正確取證呢?下面凱諾律師就根據辦案經驗為大家來講解一下 1、對屋里屋外要進行拍照,并顯示拍照時間、地點 在得知要被征收之前,被征收人就需要開始收集證據了,比如對屋里屋外進行拍照、錄像,盡量要將屋內的物品拍全,另外在拍照時一定要顯示拍攝時間和地點,一般現在的手機上都會有這個功能,可以在手機里設置一下。 2、最好將強拆人員錄進去 除此之外,房屋要是遇上了強拆,如果當事人在強拆現場,那么在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保持冷靜,此時被征收人要做的就是,不是去上前阻止他們的強拆行為,而是拿出手機或是攝像機對強拆現場進行拍照,錄像,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需要注意的是,在拍照或是錄像時,盡量將帶領強拆的人員拍進去,比如是誰在指揮大家強拆等,這樣可以更好地確認強拆主體。 同時,對于強拆后的房屋狀況也要一一地進行拍照,比如因強拆損壞的家具、床鋪、空調、沙發、電視、電腦等。雖然這些物品已經被毀壞,但是我們可根據這些被損壞的物品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 3、取證后撥打110報警,并保存報警電話記錄 房屋被強拆之后,被征收人需要第一時間選擇報警,我們前兩天有一篇文章中剛剛說過,報警的目的不是為了警察來阻止強拆行為的發生,我們的目的是為了通過報警,確認強拆主體,或是收集證據為以后維權早做準備。 當然了,有時報警也會遇到不出警的情況,對于這種情況,我們可針對他們的不作為提起訴訟。因為,警察有保護公民的義務。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處于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 另外,在報警時還要在電話里說明現場的情況,如地點、時間、人物,如果有條件,最好把電話的通話過程錄音,千萬不要覺得當地公安局也管不了就不報警! 4、保存好各種證照、文件、票據等 除此之外,對于一些證照、文件、票據我們也要保存好,以免因強拆丟失。比如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營業執照、依法納稅票據、家具等用品的票據;證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已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房屋征收決定、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等。 集體土地上的一般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承包合同、轉讓合同;證明依法申報征地的文件;征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證明公告的圖片資料;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 總之,凱諾律師要提醒大家,遇到強拆不可怕,只要我們能夠及時地的收集證據,及時地采取上述措施,那么我們就可以在律師的幫助下,爭取合理的賠償,千萬不要以暴制暴,否則只會得不償失,甚至觸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