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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拆遷律師:非法占用土地,要被追究刑事責任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進行非農業建設,確需要占用耕地的,必須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否則就是違法占用耕地的行為。 法律法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那么,倘若沒有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話會受到處罰嗎? 這里凱諾律師可以很明確地告訴大家,土地是農民老百姓的命根子,也是國家重點保護的對象,如果擅自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農田建設房屋或是用于其他非農業建設的話,那么,很有可能所建的建筑會被拆除,被責令恢復土地原狀,如果情節嚴重,那么違法建設者可能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對于無權批準土地征收、使用土地的,或是以欺騙的手段獲取審批手續的,不僅批準文件無效之外,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法規: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隨著現在的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善,相關審批程序、征收程序等越來越規范,現在違法占用土地的情形已經非常少了,絕大多數單位或是個人在占用土地時都會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這也是為了避免所建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