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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師:如何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認定違法建筑是在征收決定之前還是之后?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從上述的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是由評估機構來評估的,所以,凱諾律師在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相關部門僅以幾張圖片就出具評估報告,并沒有實地入戶查勘,也沒有根據被征收房屋實際的情況就出具評估報告,甚至都沒有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便直接要求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話,那這很明顯是不合法的,這是剝奪被征收人申請復核和鑒定的權利的行為,更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此時,作為被征收人便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認定違法建筑是在征收決定之前還是之后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也就是說,征收范圍內要是有未經登記的房屋,相關部門在作出征收決定之前就需要組織相關人員對這類無證房屋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倘若對無證房屋的調查和認定程序是發生在雙方就補償事宜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征收方為了盡快完成征收工作或是為了降低征收成本從而才將未經登記的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的話,那么這屬于程序違法。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這種情況時,一定要提高警惕,這很有可能是征收方以拆偉促拆遷,可以先及時地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及時地咨詢專業律師,并盡快在專業律師的幫助下,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